出国留学网牡丹人民币贷记卡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牡丹人民币贷记卡栏目,提供与牡丹人民币贷记卡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牡丹人民币贷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采用国际通行的循环透支消费方式,发卡机构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牡丹人民币贷记卡可在工商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带有“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和自动取款机使用。对于信用额度内的消费透支,持卡人在对账单规定的还款日期前全部还款,即可享受最短25天、最长56天的免息还款期;若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信用额度按还款金额恢复。还可在香港、澳门、韩国、泰国、新加坡等海外带有“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和自动取款机使用,以人民币结算,具有透支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

牡丹贷记卡保证合约

  《牡丹贷记卡保证合约》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牡丹人民币贷记卡 牡丹准贷记卡 牡丹双币贷记卡的内容,以及《牡丹贷记卡保证合约》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保证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新版牡丹贷记卡权利质押合约

  《新版牡丹贷记卡权利质押合约》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牡丹人民币贷记卡 牡丹准贷记卡 牡丹双币贷记卡的内容,以及《新版牡丹贷记卡权利质押合约》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编号:____________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质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权利价值为限,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出质的权利仅限国家发行的债券或工商银行签发的存单,并由本合约项下的出质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贷记卡章程》、《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质押权利享有完全所有权或处分权,出质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质押权利的状况;
  (四)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乙方占有。

  五、甲方不得转让出质权利。

  六、甲方发生质押权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出质的权利凭证在《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到期的,乙方有权在到期日前兑现,并将兑现的款项提前偿还债务或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转存于工商银行。

  八、持卡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兑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处分出质权利,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九、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甲方的...

牡丹贷记卡动产质押合约

  《牡丹贷记卡动产质押合约》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牡丹人民币贷记卡 牡丹准贷记卡 牡丹双币贷记卡的内容,以及《牡丹贷记卡动产质押合约》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质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质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依次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出质的财产由本合约项下的质押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贷记卡章程》、《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质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出质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质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将质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乙方占有;
  (五)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转让质物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财产转让所得价款存入工商银行,存单作为质押。若乙方认为甲方已处分出质财产所得价款明显低于该财产的价值,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甲方发生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变更等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质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质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出现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九、质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灭失,因灭...

新版牡丹贷记卡抵押合约

  《新版牡丹贷记卡抵押合约》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牡丹人民币贷记卡 牡丹准贷记卡 牡丹双币贷记卡的内容,以及《新版牡丹贷记卡抵押合约》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编号: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贷记卡章程》、《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
  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