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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英使馆教育处公布《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清单

 

  驻英使馆教育处公布《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清单,跟着出国留学网一起来了解下吧,欢迎阅读。

  材料清单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可不贴照片(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同意驻英使馆教育处向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须本人签名,请到驻英使馆教育处网站下载);

  3.凡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已获得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成学业,将于何时获得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内容须包括: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将于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相关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凡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护照身份页和留学英国签证页复印件(留学期间如果更换过护照或申请过签证延期,请在提交材料时加以说明);

  5.贴好邮票并写好回邮地址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如邮寄到国内,至少贴2.5英镑邮票。有关邮资价格,因常有变化,请注意浏览英国皇家邮政局网站查询详细信息(http://www.royalmail.com/price-finder) )。如采用快递方式,则请到学校管片所在驻英大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网站查询办理方式。

  特别提醒

  还有一种情况是,留学人员曾获得两个或以上学位或具有两次以上不同的学习经历(含在不同馆区的学习经历),驻英使馆教育处(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将依据其在英国所获得的最终学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前所获得的学位及学习经历,请留学人员本人务必在注册登记表中的“备注”栏中标明。这一备注的内容将直接打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留学人员无需重复办理证明。

  另外,各位同学们要注意一下,有的时候可能在注册系统上找不到自己的学校,这是因为并不是每个学校毕业都能得到国内教育部的认可。国内承认学历的是中英学位证书互认框架协议list上的学校(见链接:http://www.jsj.edu.cn/news/1/302.shtml)。

  这个list是不断更新的,如果你的学校在这个list上,这说明list更新了,但系统还没更新(在等国内教育组的命令)。如果list上没有的话,你的学位在国内得不到承认的。

  最后,还要提醒广大留学生,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过程比较繁琐时间也比较久,大家一定要仔细准备好材料尽早开始。目前国内学历学位认证已经不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前置材料要求,预计入职等方面也逐步放松对该证明的要求,但现在留学人员回国购买免税汽车、进入留学人员创业园办企业、落户等方面能够凭该证明享受一定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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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简介

 

  颁发条件

  折叠编辑本段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具体用处:

  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学历学位认证已经不需要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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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办理流程

09-28

标签: 留学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是留学人员在国内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必备的材料。凡留学期间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者,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有关材料应寄给各自的管片老师。

  一、驻英使馆教育处(伦敦)

  二、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组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根据你的留学身份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读学位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部中央位置粘贴护照照片一张;

  2、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证明信复印件或者就读证明信原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7、2英镑工本费;

  8、贴好邮票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

  (二)、访问进修或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做科研的工作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部中央位置粘贴护照照片一张;

  2、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 order方式支付;

  管片老师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予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不合格者将通过报到登记系统将不合格原因通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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