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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盘州市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与建档立卡招聘1000多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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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州市2018年现场招聘活动促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就业扶贫工作要求,搭建好用工交流平台,促进有就业需求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持续增收稳定脱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盘州市2018年现场招聘活动促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园区企业真情相助,促进易扶搬迁人员安居乐业、助力脱贫攻坚。

  二、活动目标

  春节前后,在红果城区、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盘北经济开发区(一城两园区),通过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引导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确保招聘活动全面覆盖以上两类有就业需求的人员。

  三、活动对象

  以未就业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主要活动对象,全面辐射我市各类城乡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等。

  四、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盘州市人民政府、红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盘州市扶贫开发局、盘州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五、工作计划

  (一)2018年2月9日-10日及2月22日-23日,在红果经济开发区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重点对象为易地扶贫搬迁到红果经济开发区的搬迁户家庭劳动力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

  (二)2018年2月11日-12日及2月26日-27日,在盘北经济开发区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重点对象为易地扶贫搬迁到盘北经济开发区的搬迁户家庭劳动力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

  (三)2018年2月25日,在红果城区易地扶贫搬迁点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重点对象为易地扶贫搬迁到红果城区的搬迁户家庭劳动力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

  六、实施步骤

  (一)红果经济开发区专场招聘会

  第一场:举办时间为2018年2月9日-10日

  1、岗位收集。2018年1月25日-31日,红果经济开发区针对搬迁到红果经济开发区安置点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情况,收集开发区企业用工岗位,重点收集与搬迁群众匹配度较高的保安、保洁、生产工人等岗位,并将收集到的岗位及时反馈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州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2、用工宣传。2018年2月1日-5日,盘州市人资社保局、盘州市生态移民局及时将开发区反馈的岗位宣传到各乡镇、各村居。

  3、人员组织。2018年2月5日-8日,各乡(镇、街道办)结合反馈的用工岗位,统筹安排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岗位宣传覆盖到每一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家庭,宣传的同时做好引导工作,动员未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报名参与招聘活动...

2017年贵州六盘水盘州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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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6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州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盘州市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