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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空军第12批女飞行学员招生工作安排

 

  空军招飞频道为大家提供山西空军第12批女飞行学员招生工作安排,想报名的同学请抓紧时间报名!

  山西空军第12批女飞行学员招生工作安排

  根据2019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计划,确定今年招收第十二批女飞行学员。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此次招生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宣传动员工作

  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结合各市生源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帮助学生了解空军招飞的相关政策规定,激发青年学生报考热情,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女飞行学员。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的女性毕业生;

  2、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大于20周岁(1999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

  3、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统招一本线。

  三、录取原则

  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2019年度全国女飞招生计划,按以下顺序组织录取:

  1、录取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

  2、录取符合歼强机选拔标准的考生(身高≤181cm、坐高≤96cm、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1.0以上)。

  3、依次录取心理选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生。

  同等条件下,依据“可比系数”(高考文化成绩与统招一本线的比值)排序,“可比系数”相同的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四、报名方法

  各地要按照空军招飞报名基本条件,认真组织报名学生进行“五查”(视力、色觉、身高、体重、血压)。“五查”合格且预估高考成绩能达本省统招一本线的,填写《空军第十二批女飞行学员报名名册》,逐级上报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到县区招办报名。由各县(市、区)招办汇总上报到各市。各市招生考试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发送至北京选拔中心邮箱:huabeizhaofei@sina.com。元旦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将组织报名考生到北京复选检测。

  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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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军招飞信息汇总

2013广东空军招飞复选工作安排

12-31

标签: 空军招飞

 

  广选[2012]92号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在贵院的大力指导和各地市教育部门的协助配合下,2013年度广东省空军招飞初选工作已顺利完成,共有1006名高中生通过初选。为认真做好2013年空军招飞复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测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竹园宾馆(可在市内乘坐地铁三号线到五山站下车)。

  二、报到时间

  参检学生须按计划安排的日期(具体见附件1)到检测地点报到,不得提前或推迟。上午报到时间为9时至11时,下午报到时间为15时至17时。

  三、检测内容

  体格检查、心理素质选拔和政治审查。采取单科淘汰制,即有一个检测项目不合格就终止对该生的检测,学生离站返回。完成全部检测内容需3天左右时间。

  四、参检对象

  根据对通过空军招飞初选学生文化成绩摸底的情况,这次主要组织学习成绩较好的519名学生(名单见附件2)参加复选。其他487名学生(名单见附件3)为预留学生,待明年高考结束后,再组织对达到空军招飞选拔分数线的学生进行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携带物品

  参检学生须携带个人必需生活用品、身份证、《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五张红底小一寸彩色登记照片、高考报名号。

  六、带队人员

  各地市统一组织学生上站参检,每个地市安排1名招考部门干部带队负责,每20名学生安排1名带队老师,持地市招考部门介绍信上站。带队人员负责组织参检学生按时报到,及时返回,管理教育好学生,注意安全,确保不发生问题。

  七、费用安排

  (一)检测:学生参加空军招飞所有检测项目全部免费。

  (二)食宿:带队人员和参检学生在检测站期间的食宿统一安排,不需交任何费用。

  (三)交通:往返路费在检测站按规定给予报销(带队人员报销长途汽车和火车硬卧票,参检学生报销长途汽车和火车硬座票)。票据由各地市招考部门带队干部统一收集。

  八、其它事项

  (一)未参加初选需参加复选检测的学生。符合空军招飞报名基本条件、未参加空军招飞初选要求参加复选检测的学生,须学生本人写出申请,说明未参加初选的原因,经班主任注明其高考成绩预估能够达到一本线并签名,由学校审查并报地市招考部门同意后,于2013年1月8日前传真到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计划科(传真电话020-38809202),统一安排参加复选检测。通过的学生按规定报销往返路费,未通过的学生往返路费自理。

  (二)收集预留学生高考报名号。各地市招考部门收齐本地区空军招飞预留学生高考报名号,于2月1日前将电子版发到gzxbzx@163.com邮箱。

  请将此函转发至有关中学,及时通知学生做好相关准备。

  附件:1.2013年度广东省空军招飞复选时间安排表

  2.2013年度广东省参加空军招飞复选学生名单

  3.2013年度广东省空军招飞预留学生名单

  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3年度广东省空军招...

广东2018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广东2018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东2018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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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衡阳中考招生工作安排

 

  以下2014年衡阳中考招生工作安排由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区各中学:

  为进一步强化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导向功能,不断完善组考管理,维护考试的信度,衡阳市教育局认真做好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我市统一部署,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层层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组考方案、各类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对象:2011级、2012级初中在籍学生均应报名参加规定的科目考试。

  2.报名时间及程序:4月8日—4月17日,(1)在籍初二、初三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各学校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学籍信息核实报名信息,所有初二、初三在籍学生未经批准必须报名参加考试,学校不得接受非本校学籍学生报名,各县市区中考办于5月24日前完成辖区内考生信息汇总审核工作。(2)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考生根据市中考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到户口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属市城区户口的考生于5月6日--17日直接到市中考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费缴纳: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组考

  1.职责分工:学业水平考试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衡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考务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和学校分级负责。

  2.考点设置: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相对集中、就近原则分流考生、设立考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中考办依据汇总信息编排考生的考场及座位号,各县市区中考办负责打印并发放考生准考证。各考点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组考工作,考点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等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执行,并对组考所需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添置和检修,确保考试期间正常运转。

  3.考务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分层负责对所有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4.监考要求:各考点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按“全交叉监考”、“滚动式监考”的原则进行,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5.保密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室设施设备的建设,确保达到规定要求。试卷的保密保卫要按规程操作,保密员要外派。全体保密员要忠于职守,并与考点主任签订责任状,增强保密责任意识。

  6.特情处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值班,要作好值班记录台帐,及时了解各考点组考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三)考试(查)科目、卷面分值及时间

  1.考试科目:初中三年级: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初中二年级:生物...

2014年广东省空军招飞复选工作安排

 

  2014年度广东省空军招飞复选工作安排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年度空军招飞工作计划安排,广东省2014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复选检测工作于12月16日全面展开,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竹园宾馆(可在市内乘坐地铁三号线到五山站下车)。

  二、复选时间

  复选检测于12月16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各地市参检学生按计划安排的日期(具体见附件1)到检测地点报到,不得提前或推迟。上午报到时间为8:30至11:00,下午报到时间为14:30至17:00。

  

三、检测内容

  检测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心理素质选拔和政治审查,采取单科淘汰制,即一个项目不合格就不再继续,学生由带队老师安排离站返回,全部检测合格约需2天时间。

  四、复选方法

  根据各中学反馈的空军招飞初选通过学生文化成绩摸底情况,分两个批次组织:第一批组织文化成绩较好的673名学生(名单见附件2)参加;第二批预留学生(名单见附件3),待高考出分后,组织高考成绩达到空军招飞选拔分数线的进行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检测有关事项

  (一)指定带队人员。各地市统一组织学生上站参检,每个地市安排1名招考部门干部带队负责,每15名学生安排1名带队老师,持地市招考部门介绍信上站。带队人员负责组织参检学生按时报到,及时返回,管理教育好学生,注意安全,确保不发生问题。

  (二)按时上站参检。各地市招考部门认真核对所属区、县的上站名单和批次,按规定时间节点组织考生上站检测,不得提前或推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不予接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参检的考生,须经地市招考部门批准,地市招考部门于12月13日前统一将学生姓名、学校和不能参检原因书面通报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

  (三)带齐有关物品。参检学生须携带个人必需生活用品、身份证、高考报名号、《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和8张红底小一寸照片;着运动衣物、运动鞋,不得留长发。

  (四)费用安排

  1.检测:学生参加空军招飞检测全部免费。

  2.食宿:带队老师和参检学生在检测站期间的食宿由我部统一安排,无需交费。

  3.交通:往返路费在检测站上按规定给予报销(带队老师报销长途汽车或火车硬卧票,参检学生报销长途汽车或火车硬座票),票据由各地市招考部门带队干部统一收集报销;未参加初选直接参加复选检测的学生,通过的按规定报销往返路费,未通过的报销单程路费。

  六、其它

  (一)对未参加初选需参加复选检测的学生。符合空军招飞报名基本条件、未参加空军招飞初选要求参加复选检测的学生,须学生本人写出申请,说明未参加初选的原因,经班主任注明其高考成绩预估能达到一本线下浮30分左右并签名,由学校审查并...

广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广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多关注各时间节点,做好该做的事情!

  广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和具体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执行。

  2.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

  3.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高校注册。未被录取的,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

  二、招生体检

  5.体检工作按《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4号)执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7.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作出最终裁定。

  8.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10.高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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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确保高校选拔出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1号)执行。

  (二)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

  (三)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考生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高校注册。未被录取的,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

  二、招生体检

  (一)体检工作按《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3号)执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以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结果作为最终裁定。

  (四)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一)高校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

广东201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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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201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工作

  (一)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20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6〕12号)执行。各地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政策,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中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二)考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高中毕业成绩、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考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信息,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高中毕业鉴定等。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中学籍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高考志愿表、体检卡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电子档案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高等学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要加强考生在报名、考试等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六)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市招生办公室领取档案,并于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院校注册。未录取的考生档案于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