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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十五批广东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时间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第十五批广东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时间”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第十五批广东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时间

  下列一级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址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印章刻制

  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广东2017年第十五批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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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2017年第十五批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地址

  下列一级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址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印章刻制

  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2017年第十五批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条件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第十五批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条件”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第十五批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条件

  一、领取条件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印章刻制

  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2017年第十五批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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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第十五批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公告

  下列一级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四、印章刻制

  请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2016结构工程师证书注册

 

  结构工程师考试刚刚过去,各位考生需要密切关注考试资讯。出国留学网结构工程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结构工程师证书注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结构工程师证书注册

  申报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须知

  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在此设计单位首次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件;

  4、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申请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5、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职业道德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前最后一个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设计单位或允许其执业的其他机构出具方为有效;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8、取得资格后调往其他单位并申请注册时,应提供工作关系调动或辞职的证明文件;

  9、大专院校设计单位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出具申请人是在职教师或设计单位在编人员的证明文件;若为在职教师,还应按 “高等学校(院)在职教师注册须知”中规定,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注册师申请表并提交聘用单位;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有关注册材料一并报所在建设局主管部门;

  3、各建设局主管部门对其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注册申请表相应栏目内签字盖章后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初审后,报全国管委会审定,注册人员证书及印章统一由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在省注册中心领取并下发到注册本人手中。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变更至新设计单位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变更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4、原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及同意其调动(离退休人员的外聘)证明;

  5、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2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

  6、申请人变更注册前的执业印章;

  7、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时,需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办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