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西安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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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 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计划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有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042

  第三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余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突出产学研相结合“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共建基地,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本、专科专业50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我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

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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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

  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3万余人。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安全技术及工程),8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13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8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6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8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4个省级实验教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以及MBA、MPAcc专业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艺协调发展,地矿与安全学科特色显著、煤炭行业背景突出的办学格局。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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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毕业、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00名左右,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800余名。

  (二)非全日制

  2018年我校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余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为5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至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

西安科技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由考研招生简章频道为大家提供,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科技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暂按2018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即1338名(含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其中,全日制1052名,非全日制286名。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1、2条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我校指定,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201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以下2016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招生计划

  2016 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800 余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700余名。

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00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00余名。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主要招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各学科、专业限额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除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于2013年11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a.本人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分);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申请者报名无效。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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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16考研各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出国留学网考研网及时为大家跟踪发布整合,帮助考生及时了解各院校专业考研招生简章、考研专业目录及考研参考书目,更好的复习。下面是2016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 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首批 35 所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高校之一和首批 9 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之一。

  学校前身是 1931 年诞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亲手创建的第一所工程技术学校。1958 年学校迁址西安,1966 年转为地方建制,1988 年定为现名。建校 84 年来,学校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是我国“一五”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也是 1959 年中央批准的全国20 所重点大学之一。20 世纪 60 年代,学校就以“西军电”之称蜚声海内外。毛泽东同志曾先后两次为学校题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朴素”。

  学校现建设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 270 公顷,校舍建筑面积 130 多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约 614 万册,其中纸质文献约 234 万册,电子文献约380 万册,中外文现刊 1300 种,拥有 45 种平台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共计约 120 个,内容覆盖了学校各个学科或专业。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 3 万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 1700 余人,硕士研究生近 9000 人。设有研究生院。设有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等 17 个学院。

  学校是国内最早建立信息论、信息系统工程、雷达、微波天线、电子机械、电子对抗等专业的高校之一,开辟了我国 IT 学科的先河,形成了鲜明的电子与信息学科特色与优势。现有2 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覆盖 6 个二级学科)、1 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33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2 个本科专业。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全国排名第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全国排名第四。

  学校树立了以人为本、教师是大学核心竞争力的理念,锻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900 余名,其中,博士生导师 279 人,硕士生导师 845 人。学校有院士 4人,双聘院士 13 人,“****”入选者 12 人,首届“青年拔尖人才计划”1 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6 人,教育部创新团队 6 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9 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 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4 人,国家级教学团队 6 个,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 3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52 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 人,“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奖获得者 5 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9 人,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7 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6 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53 人。

  学校不断地创新教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