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警察学院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警察学院栏目,提供与警察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本词条“警察学院”是指匈牙利警官学院,位于匈牙利的首都布达佩斯市,匈牙利共和国总统委员会根据第39条法令建立。

2022年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费详情

 

  2022年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已经公布了各个专业的学费详细情况了,已经被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录取的小伙伴们赶紧来看看吧,看看自己的专业学费是多少吧!小编将部分专业学费和宿舍条件情况贴在下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关注本站即可获取更多精彩资讯!

  2022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为:治安学(国家专项计划)专业每学年6000元;侦查学专业每学年6000元;公安情报学专业每学年6000元。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各专业收费情况

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费

高考2022年福建警察学院学费多少钱

 

  福建警察学院是很多小伙伴都向往报考的院校之一,今年想要报考杜建警察学院的小伙伴们注意啦,现在福建警察学院已经公布具体学费的情况,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关注本站即可获取更多精彩资讯!

  福建警察学院各专业收费情况

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学费
福建警察学院

2022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山东警察学院是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院校,开设了7个本科招生专业,现所有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开始招生,对该校感兴趣的考生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警察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警察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警察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324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

  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招生专业包括:

  (一)公安学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考生必须选考政治科目方可报考。

  (二)公安技术类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中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和具体专业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山东省户...

湖南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已经开始了,相信很多考生对湖南警察学院2022年的招生简章一定很感兴趣吧!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南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全称、办学地点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南警察学院(Hunan Police Academy )

  学校代码:11534

  第四条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第五条 学校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主管部门及咨询、联系方式

  第六条 公安类专业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厅全面负责,湖南警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普通类专业招生工作由湖南警察学院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731-81866628(兼传真)、81866629

  网 页:www.hnpolice.com

  E-mail:zsjy@hnpolice.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邮编:410138

  第四章 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第八条 学校2022年面向湖南、山西、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十个省(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为准。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公安类专业招生对象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参加湖南省普通高考且具有招生计划面向市州的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7日);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五章 公安类专业招生工作组织机制及人员

  第九条 成立由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警察学院主要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把握招生政策,审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名单由学校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提名,由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熟谙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身体健康且已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

  第十二条...

2022年广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警察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20年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现有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警察学院,英文名为Guangxi Police College,学校代码11547。广西警察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主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教育厅指导的普通本科院校,是公、检、法、司、安等政法机关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安排在仙葫、五合两个校区就读。仙葫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军堂路6号,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7号。

  第四条 广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警察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广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广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决策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审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领导招生面试、录取工作;负责本校考试安全、疫情防控工作;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汇报。

  第八条 设立广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成员由政治部、学工部、督查办、信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制定的招生监督和纪律相关制度进行审核;招生考试、面试和录取工作相关制度、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监督面试、测试和录取程序。

  校纪委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受理违反招生政策纪律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2022年我校招生专业。

  公安本科专业: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治安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犯罪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

  普通本科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类)、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工作、国际经贸规则、监狱学、司法警察学、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应急管理、城市管理。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

2022年江西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江西警察学院是始建于1951年全国第一所部省共建地方公安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设有10个教学系部、10个公安专业、4个普通专业、3个重点学科,下面是该学院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江西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江西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西警察学院(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第四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四年。

  第七条 开设专业:

  (一)公安专业10个:公安政治工作、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管理学、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

  (二)普通专业3个:法学、信息安全、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第三章 招生组织

  第八条 江西省公安厅成立“江西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第九条 招生工作纪律:

  (一)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安部、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文件及政策规定,遵守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接受考生及家长的馈赠、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

  (三)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项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现象,严禁违规录取学生。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条 学院网址:;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791)88673333;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91)88673029。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2年度面向江西、江苏、安徽、福建、广东、贵州、重庆、海南、四川等9个省(区、市)招收普通专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不预留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 公安专业招生对象为:江西省生源(户籍和学籍均在江西省)且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的未婚青年。其中女生名额控制在总数的10%左右,学院各公安专业均按此比例控制女生名额。

  我院公安专业中...

2022年福建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49年,有11个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3个普通类本科专业,各专业现已开始招生工作,对该校感兴趣的快来了解一下吧!

  福建警察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1495)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为福建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的警察院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科,学制四年。

  第三条 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与指导。

  第四条 学院主校区(首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另有荆溪校区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龙山路厚屿210-1号和西二环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9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费用标准

  第六条 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公安类专业、司法警察类专业面向福建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专业面向福建省及其它部分省份招收高中毕业生。公安类专业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 毒学、刑事科学技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十个专业;司法警察类专业有监狱学一个专业;普通专业有行政管理、法学、信息安全等三个专业。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学费: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 毒学、刑事科学技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行政管理等十一个专业5200元/学年,法学、信息安全、监狱学等三个专业4800元/学年(闽价费〔2014〕183号)。

  第八条 住宿费:以学年收费,每间宿舍均安装空调,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800元和500元三种,另加收空调费用70元(6人间)、50元(8人间)。

  第九条 代办费管理及相关费用的清退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要求办理。

  第十条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第四章 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要求

  第十一条 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招收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简称面试),于本科提前批录取。

  面试对象:须为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的本科批线上且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福建省教育考试...

2022年重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警察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建校以来培养了众多优秀毕业生,被誉为“巴渝警察的摇篮”。现有警务指挥与战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公安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警察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警察学院

  第五条 院校代码:12757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行政主管部门是重庆市公安局,业务主管部门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重庆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2001年,公安学校和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重庆警官职业学院。2005年,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办法学本科专业(公安法制方向)。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在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基础上组建重庆警察学院。2015年,学校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第八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九条 学校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第十条 办学基本条件:

  占地面积35.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07.79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4.94万册,电子图书52.14万册,电子期刊77.27万册,中外文期刊724种,资源数据库31个。现有智能交通技术应用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治安管理能力实训室、毒物毒品分析前处理室等各类实验实训场所26个、实习基地14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284人,其中高级职称42人,博士34人,专任教师146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公安部部级津贴专家1人、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千百万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层次人才1人、公安部治安法制专家1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3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5人、重庆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4人、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重庆市首届创新争先奖1人、巴渝青年学者1人、重庆市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3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重庆市优秀辅导员3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在重庆市公安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纪律监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招生纪律监察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学校招生的各个环节,处理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四章 招生...

铁道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在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铁道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以供考生们在填报志愿时作为参考,祝考生们前程似锦,大展宏图!

  铁道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铁道警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铁道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铁道警察学院,英文名称:Railway police college。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八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铁道警察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铁道警察学院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坚持按需招生,根据公安部铁路公安局以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请有关政策主管部门审批核定的由学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服务面向、历年生源状况等因素,统筹编制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和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的分省(区、市)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并足额落实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其中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的招生计划中,专科招生计划均为定向艰苦边远基层单位工作计划。

  由于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五章 报考资格条件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要求

  第十一条 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了,为了给考生们志愿填报做出参考,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刑警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及《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刑警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安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刑警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简称刑警学院;英文名称为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英文缩写为CIPUC。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175。

  第六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七条 办学地点:

  (一)塔湾街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二)白山路校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及以上。

  第九条 刑警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5月。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逐渐形成了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构建了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设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3个一级学科,法医学1个二级学科,警务、法律、应用心理、公共管理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禁 毒学、警犬技术7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校74年来,学校先后为全国政法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18万余名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专门技术人才,为公安事业发展和平安中国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刑警学院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学生工作和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一条 刑警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