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辽宁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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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司法厅2017年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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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第172号《公告》,现就辽宁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4、关于报名条件的具体要求

  (1)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报名。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2)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8年应届毕业。

  (3)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4)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学历可以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及法律专业的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凤城市、北镇市等10个县(市),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关于2016辽宁省司法考试公告

 

  关于2016辽宁省司法考试公告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广大辽宁考生提供最新的辽宁司法厅关于2016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公告,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9月25日。具体时间: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应试人员应当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并仔细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司法部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以及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考区设置

  2016年我省共设沈阳、大连、锦州、盘锦四个考区。

  沈阳、抚顺、本溪、丹东、铁岭市的应试人员在沈阳考区参加考试;大连的应试人员在大连考区参加考试;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市的应试人员在锦州考区参加考试;鞍山、辽阳、营口、盘锦市的应试人员在盘锦考区参加考试。

  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及《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1.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携带的身份证件种类或所载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检查。经监考人员提醒,仍不改正的,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作为违纪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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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辽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希望考生们都能顺利通过辽宁司法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完成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现就我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凤城市、北镇市等10个县(市),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三)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条件认定

  (一)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要以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书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二)对于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文凭的认可、管理和解释,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掌握。2016年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