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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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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深圳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

  一、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8年1月8日10:00至1月12日17:00

  二、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上传的材料

  1.《2017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上传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

  6.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 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7〕22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后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通过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通过及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相关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对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9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网上《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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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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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中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

  一、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建设工程计价》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中山市”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送交资料。咨询电话:0760-89817082。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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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佛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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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佛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时选择“佛山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送交资料。

  咨询电话:0757-83874124。

  参考通知:2017年佛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通知

  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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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佛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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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佛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

  网上报名时选择“佛山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2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送交资料。

  咨询电话:0757-83874124。

  参考通知:2017年佛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通知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执行。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工程”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年佛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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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佛山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通知

  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7年12月21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要求,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建设工程计价》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佛山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2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送交资料,咨询电话:0757-83874124。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执行。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工程”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

2017年汕头造价工程师考后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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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汕头造价工程师考后复审时间

  网上报名时选择“汕头”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送交资料。

  地址: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新美路2号)培训楼2楼。

  电话:0754-88329783。

  参考通知:2017年汕头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造价工程师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建设工程计价》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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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头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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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汕头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建设工程计价》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汕头”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送交资料。

  地址: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新美路2号)培训楼2楼。

  电话:0754-88329783。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执行。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工程”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017年广东省直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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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东省直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9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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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肇庆造价工程师考后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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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肇庆造价工程师考后复审时间

  考生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区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联系电话: 0758-2271231。

  参考通知:2017年肇庆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复核送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验证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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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肇庆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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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肇庆造价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肇庆报名点考生:

  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7年12月21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要求,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如您已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请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建设工程计价》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提交报名资料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区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联系电话: 0758-2271231。

  三、复核送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验证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四、注意事项

  敬请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