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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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有较强的师资力量,有药物制剂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53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园区一号12号

  邮政编码:563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宣传、实施录取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贵州、重庆、四川、江西、广东、广西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地招生录取批次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学院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学院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学院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院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学院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2022年遵义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遵义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医学本科院校,学校在2012年入选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遵义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遵义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校本部)

  邮政编码:563000

  大连路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邮政编码:563000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湾路368号

  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遵义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校内有关部门(院、系)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新生入学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其中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的1%)用于录取各地投档范围内上线生源。

  第十五条 学校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专业为药学类(含药物制剂、药学)。其他按原有专业招生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含体育批次)、一批次本科(含“南山班”贵州省单列计划招生)、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普通本科)、少数民族班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 培养模式

  第十七条 按照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二个学习阶段。第一学习阶段为通识教育和专业通识教育,以全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为主。第二学习阶段为专业教育,以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

2012年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06-19

标签: 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1、简介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创建于2001年5月,于当年9月正式招生。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并批准,将原遵义医学院科技学院更名为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实行独立运行机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独立学院。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代码:13653。

  学院现占地500余亩,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建有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备。

  学院面向全国各省市招收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设置以临床医学专业为重点,同时设有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等专业或专业方向。以医学为主、文理渗透、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生实习基地以遵义、成都、珠海、贵阳等城市的中心医院为主。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审批学生学位有关事宜及审议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学院还设立专家督导组,监督和指导教学实施,确保教学质量。毕业生授予教育部颁发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办学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5、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7、办学特点:普通本科办学层次,开设有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英语、英语(英语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本科专业。

  二、招生计划

  2012年,学院招生面向贵州、四川、广东、重庆、湖南、江西等多个省(区)、市。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

  三、录取规则

  1、我院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我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3、对于进档考生,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一志愿二专业,一志愿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小服从)。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按上述原则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做退档处理。

  4、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相关专业特殊要求:

  (1)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

  (2)口腔医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四肢无残疾(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五、招生组织机构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

2022年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广州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现有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邮政编码:511436

  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所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kmmc.cn)。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

2012年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06-21

标签: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838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一、二年级及专科专业一年级学生在顺德校区学习,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学生一、二年级在湖南长沙国防科技大学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之后回校本部学习。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为第一批。专科专业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三批A线,其他省录取批次由各省自定。考生必须达到生源省所规定的各批次报考资格条件(如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七条 经济学、英语等两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再由相关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专业(含方向)均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中中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法学、法...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2年成为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有预防医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南校区)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

  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下,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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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在2010年荣获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有中医温病学等中医药重点学科,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752),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层次人才。

  第三条 办学地址: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宁夏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及来源计划落实等因素,确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第三方”。

  第十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施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施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没有完成全部招生计划时,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单科分数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第十三条 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