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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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达新路3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

2008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条:学校概况<?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校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院校代码:13602

学校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新路399号(达新校区)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才路399号(博才校区)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教育

招生计划:我校将在规定时间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最终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二条: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细计划最终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三条: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经吉林省物价部门批准,我院学费标准为(不包含住宿费):理工类:11500—13500元/年;文史类:11000—13500元/年。

第四条: 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录取原则

男女比例: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统一。

2、除艺术设计专业须加试素描、色彩科目外,其余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3、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择优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

2009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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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院校代码:13602

学校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新路399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招生计划:我校将在规定时间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最终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二条: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细计划最终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三条: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经吉林省物价部门批准,我院学费标准为(不包含住宿费):理工类:11500—13500元/年;文史类:11000—13500元/年;具体专业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收费标准(元/年)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135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

2010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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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择优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专业优先原则。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教学[2002]4号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中共党员、省级各单项奖获得者、地区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体育竞赛优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soei.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新路399号,邮编:130012

联系电话:0431-86903015,86903888,86903201(传真)

联系人:招生办公室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光电信息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广告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2011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1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新街(路)3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2012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新路3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