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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查

 

  2016年陕西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及材料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2016年陕西执业药师报名考务通知》获悉:

  2016年陕西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8:00至8月4日17:00,中午休息1小时,节假日不休息;

  报考人员(含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至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报考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楼考务大厅,咨询电话:029-12333。

  为提高审核效率,减少排队时间,现场资格审核采取按报考人员单位所在市划分时间段方式进行,中央驻陕及省属单位按属地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审核时间送审。在审核期限内未现场资格审核的,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7月24日至7月27日 西安(杨凌、西咸新区)

  7月27日至7月29日 渭南(韩城)、汉中、安康、商洛

  7月30日至8月1日 宝鸡、咸阳

  8月2日至8月4日 铜川、延安、榆林

  每个送审单位的经办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送审单位送审前请务必收齐材料,省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只受理一次材料报审。送审材料包括单位材料和报考人员材料。

  1、单位材料

  送审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审核送审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单位经办人、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送审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送审人员情况汇总表的真实性由单位负责。

  2、报考人员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1份;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审核过程中,对有疑问的报考人员,送审单位及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时间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后至8月8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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