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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南州2023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的通知

 

  黄南州的考生注意了!根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黄南州3月22日至3月27日将进行2023年公务员考录现场资格复审。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关于黄南州2023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的通知” ,本文仅供黄南州考生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黄南州2023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的通知

  报考黄南州相关职位的考生:

  恭喜你们成功通过笔试!根据《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3月22日至3月27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从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面向“四类人员”(即大学生“村官”、含青南计划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复审范围

  报考黄南州相关职位的考生(不含法院、检察院)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州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73-8721698

  报考公安机关岗位的考生,在州公安局政治部四楼409室(祥云路)

  联系电话:0973-8793022

  四、特别提醒

  (一)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复审当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应届毕业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二)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录,该报考职位按程序递补。

  (四)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有本人签名及手印的“自愿放弃考录声明”材料。

  (五)如特色原因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请及时与审核部门联系,采取委托他人代理等方式审核。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以...

2018青海公务员考试黄南州职位资格复审通知

 

  出国留学网为你精选了2018青海公务员考试黄南州职位资格复审通知,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2018青海公务员考试黄南州职位资格复审通知

  报考黄南州相关职位的考生: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青海省2018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报考黄南州相关岗位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资格复审范围为报黄南州相关岗位的考生(不含司法、省直岗位)。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4日(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具体地址: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考公安机关岗位的考生,在州公安局政治部。

  2. 资格复审中考生须提供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复审当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等)及《青海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审核表》(一式两份,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以上所需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3. 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复审当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

  4. 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职位的“四类”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5. 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前来办理,希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尽快前来复审,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0973-8723301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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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黄南州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青海黄南州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考生们来看看黄南州公务员资格复审详情吧。

  黄南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青海省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黄南州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23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审核具体地址: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公务员管理科。

  2、资格复审中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准考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劳动合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条件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

  3、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职位的“四类”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 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4、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希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传真):0973—8723301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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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政审是什么意思

  2016年青海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汇总

  

2015年甘肃公务员考录开始资格复审

 

  出国留学网甘肃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2015年甘肃公务员考录开始资格复审。

  2015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组织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我省要求各市州有关单位立即展开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全省各考区须从即日开始立即组织进行资格复审,于8月15日前完成。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有关招录单位务必于8月17日前上报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职位合并建议、降低部分职位面试比例建议、取消招录计划建议、减少招录计划建议等内容,省考录办综合平衡后,再调整审定并公布全省职位合并方案。在此基础上,全省各考区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开始筹备面试。面试工作于9月底完成

  职位合并调整原则:

  1、对无人报考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

  2、适当降低部分职位面试比例。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特殊职位,考虑到多年招不上人的实际,对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试比例由1:3调整为1:2以上;

  3、减少招录计划。对普通职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采取减少招录计划方法,直至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

  4、对通过前第2、第3条方法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的,以考区为单位按照职位代码升序的顺序进行合并,直至达到面试比例。考区没办法合并的职位,可通过跨考区合并方式进行面试。每组合并职位只招1人,合并后的职位不改变考生原报考的职位意向。

  5、各市州在职位合并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础单位公务员招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相关规定。

  为便于广大应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我省将各市州和省直有关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予以公布。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须及时与省直有关招录单位联系、市县乡单位报考人员要及时与相关市州招录办联系,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及时前往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各市州招录办和省直有关招录单位的资格复审联系电话要有人值守接听,方便有关应试人员联系咨询。省直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各招录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市州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各市州考录办及时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通知有关应试人员如期参加资格复审。

  我省要求资格审查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规范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程序和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各资格审查单位要严明组织纪律,因工作失误或有意搞变通、搞照顾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省直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及联系电话

  1、省地税局

  资格复审地址:兰...

2015年镇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政审频道讯:2015年镇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警察职位体检体能测评)人员的确定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总分排名、各职位招考计划数及省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按照1:3的比例划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其中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职位、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按照人民警察要求招录职位按照1:5的比例划定入围参加体检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划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不含警察职位)

  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须知,请入围人员于2015年4月14日9:00-17:00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上打印资格复审须知。

  不按期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警察职位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在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入围体检体能测评人员于2015年4月16日9:00-17:00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上打印体检体能测评通知书等。具体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有关通知书。

  不按期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时间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警察职位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公布。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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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铁路公安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政审频道讯:2015铁路公安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5年度铁路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及考生邮寄材料的通知

  根据2015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报考铁路公安机关公务员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参加面试的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有本人签名的参加面试确认书(原件),务必注明:“×××(姓名)确认参加×××铁路公安局××××职位面试”。

  二、考生邮寄的有关材料

  (一)请考生于2月12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报考的铁路公安局(不接受本人递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二)邮寄地址

2014自贡考录乡镇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政审频道讯:2014自贡考录乡镇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 共 自 贡 市 委 组 织 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 贡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

  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缺考和违规违纪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4年8月5日 下午15:00-17:30

  复审地点:请各位考生准时到自贡人力资源市场(地点: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原市人事局大院内)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0813-2203928、2204158

  三、递补工作

  递补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9:30-11:00

  递补工作于2014年8月6日上午11:00结束。依次递补考生需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需提交: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

  (3)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

南通2015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政审频道讯:南通2015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5年南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15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17号)和《南通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南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4 月18日-4月19日,每天8:30-11:30、13:30-16:00。具体安排:

  4月18日(星期六)南通市市级机关、滨海园区、崇川区、港闸区、海安县、启东市、海门市。

  4月19日(星期日)南通市市级参公单位、通州区、如东县、如皋市、南通地税系统。

  2.资格复审地点:南通职业大学体育馆(南通市青年东路139号)。

  二、资格复审的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详见附件1、2)。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除需提供《公告》、《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历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6.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部队团以上证明;

  7.报考职位代码为“93”的考生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聘期考核合格的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6”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名校优生人员、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8”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任现职文件;

  8.夫妻分居两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地一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9.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考生需提供父母的户籍和居住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司法考试合格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