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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2023年考录公务员加分报送资料时间调整通知

 

黄南州2023年考录公务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的汉族考生注意!黄南州2023年汉族考生现场加分报送材料时间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变更黄南州2023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汉族考生现场加分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供黄南州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变更黄南州2023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汉族考生现场加分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位报考黄南州岗位的考生:

  根据黄南州工作实际,现对报考黄南州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各级法院、检察院除外)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做如下调整,其他相关事宜不变。

  一、报送材料时间:

  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

  二、报送材料地点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州人事考试中心(同仁市热贡路101号)

  人民警察黄南州岗位现场加分地址不变。

  联系电话:黄南州考试中心:0973-8721698

  黄南州公安岗位专线:0973-8793022

  中共黄南州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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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2023年考录公务员汉族考生现场加分事项说明通知

 

黄南州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汉族考生现场加分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月17日,审核的资料要求如下,需要进行加分审核的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黄南州2023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汉族考生现场加分有关事宜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黄南州2023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汉族考生现场加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报考黄南州岗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现就汉族考生加分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加分范围

  报考黄南州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各级法院、检察院除外)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23年2月14日至2月17日。

  三、报送材料地点

  黄南州委组织部五楼公务员管理科(雪莲东路2号原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州联通公司斜对面)

  人民警察黄南州岗位在黄南州公安局加分,地址:黄南州公安局(新址)四楼政治部。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或父(母)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工作的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户口在同一户口本的不需提供此证明)。父(母)在企业工作的因改制或其他原因原单位不存在的,可提供父(母)在六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ΧΧ年的证明(见附件1)。此外还需填写《2023年黄南州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请考生提前下载正反面打印填写并按手印。

  (二)相关要求: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2月2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报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父(母)已退休且户籍已迁出六州且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二)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诚信档案。

  中共黄南州委组织部:0973-8723301

  黄南州公安岗位专线:0973-8793022

附件1.加分证明材料样式.docx

2017年黄南州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通知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黄南州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黄南州2017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通知


黄南考区各位考生:


  青海省2017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已在青海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进入体检、政审阶段。根据省上安排,定于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进行体检,要求考生7月24日(星期一)到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提前报到。现将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7年7月25日早上8:00。


  二、集中地点:黄南州人民医院急诊楼一楼大厅。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进行采血、B超检查憋尿。


  2、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3、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后再离开。


  4、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过期不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973—8723301

  附件:黄南州2017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签到册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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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池州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4池州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体检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根据《池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65号)精神,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同职位招考计划数确定227名考生为体检对象。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体检入围的考生于2014年7月18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加盖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公章的笔试准考证、3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东湖南路46号)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考生体检须知》和《考生体检注意事项》等体检工作材料,无故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如考生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人事服务大厅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转发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的通知》(皖公局秘〔2013〕8号)等规定,以及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9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考察。招录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联系电话:0566-3219330。

  体检确认现场电话:0566-2024660

  附件:1、池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须知

  3、

2014池州考录公务员复检结果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4池州考录公务员复检结果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池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复检或进一步检查结果公告

  根据省、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市考录办于7月30日对需进行复检或进一步检查的考生组织实施了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566—3219330。

  附件:2014年池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复检或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

  池州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2014池州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4池州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池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省、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近日,市考录办组织实施了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需复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均为原件),于2014年7月28日前向池州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十楼1014室)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考2014年7月9日本网站发布的《池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咨询电话:0566—3219330。

  附件:2014年池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

  池州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

2017年迪庆州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迪庆州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2017年度迪庆州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工作的安排,结合我州实际,现对2017年度迪庆州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包括全州党政群机关岗位、乡镇公务员岗位、定向村社区干部岗位、定向大学生村官岗位,不含法检系统)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 7月29日,所报考的岗位具体面试报到时间及相关信息请详阅本通知附件(表一、表二),如有疑问,请面试前到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查询。


  面试地点:(一)报考全州党政群机关岗位、乡镇公务员岗位在迪庆州委党校(详见表一);


  (二)报考定向村(社区)干部岗位在迪庆州委党校(详见表二);


  (三)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岗位在香格里拉市委党校(详见表二);


  二、面试方式


  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20% + 考核评价成绩×60%+面试成绩×20% 。


  报考全州党政群机关岗位、乡镇公务员岗位、定向村(社区)干部岗位综合成绩 =(百分制笔试总成绩 + 面试总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面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务必在面试报到时间要求内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并现场确认的人员不得缺席面试,否则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应试人员集中后按考场顺序点名,然后由考务工作人员引领至候考室。除应试人员外,应试人员的亲友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考场警戒区。


  3、应试人员面试当天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用人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章的笔试准考证,由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并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应试人员按报考部门和岗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等候面试过程中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应试人员,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应试人员佩戴号牌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4、应试人员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应试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已带入的,应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考生携带通讯工具不按规定上交,一经查出,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应试人员...

2015年池州考录公务员考试公告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2015年池州考录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全市2015年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市共计划考录公务员250名,其中,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