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黑龙江高考招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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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高考招生规则

 

  高考结束了,各个省份的高校都出台了相关的招生规则。而小编在这里帮大家整理的黑龙江的招生规则,希望想要报考黑龙江大学的各位同学们给你们提供到帮助,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黑龙江高考招生规则”,内容仅供参考。

  2023年黑龙江高考招生规则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

  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 号)文件相关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 号)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报名办法。

  报名的时间、地点、程序及信息采集办法、报名资格审查等按《关于做好黑龙江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考生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市(地)招生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7、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

黑龙江2018高考招生各批次院校录取日程安排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黑龙江2018高考招生各批次院校录取日程安排,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黑龙江2018高考招生各批次院校录取日程安排

  2018年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A段、第二批次A段、第三批次A段、高职(专科)批次A段及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批次和类型仍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各批次院校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一、文史、理工类(分6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1)军队、公安、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高校及专业,设2个高校梯度志愿。录取时间:7月8日-10日,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0日。

  (2)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1日-12日。

  (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录取高校。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3日-14日。

  2.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选拔录取(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1个高校志愿(只允许参加上述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录取时间:7月16日。

  A段:重点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7月15日-23日。其中7月15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18日-20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 7月21日-23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重点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24日-25日,其中7月25日征集志愿录取。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一般本科高校。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7月27日-8月2日。其中7月27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28日-30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7月31日-8月2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一般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3日-6日,其中8月4日-6日征集志愿录取。

  4.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8月7日-11日。其中8月7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8日-9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10日-11日征集志愿录取。

  5.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高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司法高职(专科)院校和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航海类专业以及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12日-13日。其中8月13日征集志愿录取。

  6.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设5...

黑龙江大学2018年黑龙江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

 

  黑龙江大学自主招生线出来了,你有参加嘛,出国留学网整理了黑龙江大学2018年黑龙江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

  黑龙江大学2018年黑龙江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

  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在黑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我校按考生高考成绩(原始分)和校考成绩(优秀30分、良好20分、合格10分)相加后的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法学专业最高分529分,最低分517分;金融学专业最高分527分,最低分514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最低分508分;应用物理学专业最低分546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最低分512分。请考生登陆本网录取查询界面查询录取信息。

  招生就业处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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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高考体检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20黑龙江高考体检,希望大家提前了解好高考体检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高考体检,祝大家体检顺利!

 2020黑龙江高考体检

  2020黑龙江高考体检尚未开始,一起来看看吧!

  1.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黑龙江省教育厅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订体检工作组织办法,由县级以上招考办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站)须设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2.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3.凡报考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军队、公安、司法和招飞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军队、公安、司法和招飞体检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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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高考天气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2018黑龙江高考天气,更多资讯敬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更新。

  2018黑龙江高考天气

  黑龙江省气象台发布高考天气预报:高考期间(6月7-9日),全省气温较低,各地以阵雨或雷阵雨天气为主。7日东南部地区可能出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具体天气预报:

  7日:全省有阵雨或雷阵雨。最高气温黑河、伊春为20~22℃,其它地区23~26℃;最低气温大兴安岭、黑河、伊春8~10℃,其它地区12~15℃。

  8日:全省有阵雨或雷阵雨。最高气温全省大部为19~22℃;最低气温大兴安岭、伊春7~9℃,其它地区10~12℃。

  9日:大兴安岭、齐齐哈尔、大庆多云,其它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最高气温西部地区为20~23℃,其它地区17~19℃;最低气温全省大部9~12℃。

  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天气变化,防范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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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高考总分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黑龙江高考总分,一起来看看吧!一般高考总分为750分,黑龙江考生英语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019黑龙江高考总分

  我省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院校作为录取参考,外语科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 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 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

  6月9日 9:00至11:30朝鲜语文/蒙古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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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高考体育术科考试项目考试规则

 

  黑龙江高考体育术科考试规则有哪些?准备参加黑龙江体育高考的朋友快来了解规则吧,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准备了“2021年黑龙江高考体育术科考试项目考试规则”内容,仅供参考,祝大家在本站阅读愉快!

2021年黑龙江高考体育术科考试项目考试规则

  1.采用最 新的《田径竞赛规则》,径赛项目考试采用一次 性比赛,起跑时不使用起跑器,使用电动计时计取成绩,参照评分标准换算成得分。

  2.考试中,对每组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应给予警告,只允许本组有一次起跑犯规不被取消资格,之后同一组起跑再次犯规,将对起跑犯规负主要责任的考生进行判罚。

  3.田赛项目考试,每名考生均有三次试跳或试投机会,计取最好成绩换算成得分,三次违例均将被取消该单项的考试资格。

  4.推铅球采用原地推铅球,考生必须持球于肩上颈部侧方,投掷时双脚不能同时移动(即:不能垫步、上步、滑步),否则视为犯规。(判定方法:以考生一只脚为中枢脚于地面,另外一只脚可以进行摆动等辅助动作。)最后用力无论采用撑投或跳投技术均可,铅球必须于肩上推出。铅球必须落在34.92度的扇形落地区内方为有效。考生投掷过程中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触及铅球抵趾板的上沿或以外的地面,否则也视为犯规。考生投掷结束后应从投掷圈两端限制线后半圈退出场地方可视为投掷有效。考生如果一次达到满分成绩的要求,后面的投掷机会自动取消,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

  5.二级蛙跳考生必须双脚平行站立于起跳线后,允许身体做任何的辅助摆动技术,但双脚不能移动。不允许起跳前有垫步的动作,否则视为该跳失败。要保证两跳的节奏顺畅,两跳中间不允许停顿时间过长,否则也视为该跳失败。以第二跳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地面的最近点为有效成绩丈量点。第一跳必须要双脚同时落地,否则也视为该跳失败。不允许穿钉子鞋进行二级蛙跳的考试,考生如果一次达到满分要求,后面的跳跃机会自动取消,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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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大学招生章程

 

  黑龙江大学是以本科教育为主兼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黑龙江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大学,学校校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第三条 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是教育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第四条 学校作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以本科教育为主,招收并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学生等。学校采取多元化开放式的办学模式,突出政府办学的主体地位,并积极开展其它形式办学。

  第五条 学校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结合、相互渗透的办学优势,不断深化以学分制为基础平台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依托外语学科优势,突出开放、互动、多层次、国际化的办学模式,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的副书记、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还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监察工作,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处)。

  第七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本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每年学校专业介绍,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3.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各省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实施学校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4.负责学校各类招生选拔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5.组织实施全校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6.负责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7.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8.完成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录取同分数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