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春光华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3年长春光华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光华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 查看全文 ]2013年长春光华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