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08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2008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限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九、录取规则 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及所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由于身体条件而受限制的除外),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和后续专业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对于按各省投档比例进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执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由于招生名额限制未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将按该考生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对报我院志愿的,但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经完成且没有表示专业服从分配的、学院将不予录取,并退档。在录取过程中,各专业之间... [ 查看全文 ]2008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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