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厦门市2015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07]69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5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综[2015]1号)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考务管理 1.全市考务工作由市招办统筹管理。 2.考区考务管理:按行政区划设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六个考区。各考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及巡视督导机构,负责辖区内各考点的组织管理,配合做好巡视督导工作。各考区应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区实际,确定体育考试的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于4月25日前报市招办,经审核后下发考区内各考点。 (二)组织机构 1.全市:设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向每个考点派出市派驻点巡视员、监察员各一人。 2.考区:按行政区域设定考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考点的考务均由考区领导、组织和管理。设考区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考区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向每个考点派出区... [ 查看全文 ]厦门市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