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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南海关关税计征制度
苏里南对非加勒比共同体成员国商品的进口要征收共同对外关税,税率多为0–25%,主要税率如下:零散件、机器、引擎、设备为5%;成衣为30-40%;鞋类为25-40%;奢侈品、酒类为40-60%或60-100%。
苏里南征收关税以从价税为主,即规定以帕拉马里博到岸价作为商品价值,并据此征税。超过6个月的发票,按调高1-3%的价格征税。但也有一部分商品采用从量税,规定以商品的净重计征。海关规定净重以货运毛重扣除皮重容差值计算,除非发现异常,才进行实际称重。
所有出口到苏里南的商品均须缴纳1.5%的统计税,并加征0.5%的进口许可证牌照税。
减免关税的货物:凡纳入苏里南国家发展鼓励计划的项目所需进口的物资,允许免征关税。苏政府授权财政部负责对这一类进口清单进行定期修订。
此类物资包括用于加工出口产品的原材料等;无线电、电视、电报、电话系统的生产和输送设备;佛罗伦萨协议所列的科学和教育器材、宗教用品、矫形器材、国内航线用的航空用油等。
用于初次资本投资的设备材料以及构成投资物资的重要部分可免征部分关税;用于建造、改造或扩建工业设施的重要物资至少减免50%的关税。
自1998年2月1日起,苏里南对进口商品征收7%的消费税。
从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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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南海关监管制度
苏里南海关税则以往一直以布鲁塞尔海关协作委员会关税则目录简表为依据。1995年7月4日苏里南成为加勒比共同体的成员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协调体系(H.S.)和关贸总协定海关关税规则(以关贸总协定第7条为依据)。苏从加勒比共同市场成员国进口大部分产品不受任何限制,也不必实行共同对外关税率,除此之外,苏里南还采用加勒比共同市场的原产地规则体系,即:在共同体市场内生产的商品可享受优惠待遇。自1...[ 查看全文 ]
苏里南海关规定解读
苏里南海关规定,入境者随身及托运行李中除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外,还不准携带肉类食品及水果。如需携带动植物入境,须提供苏里南有关当局许可文件。如果入境者携带大宗电器等物品入境,也需要向海关申报。关于烟酒,苏里南海关规定每人可以携带1.5升的酒和一条烟。海关对入境者进行抽查。此外,苏里南是外汇管制国家,出境者随身携带的美元现金不能超过1万美元;若需携带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过境苏里南,需在入境时向苏里南海关申...[ 查看全文 ]
苏里南入境须知
绝大多数进入苏里南的人都是通过位于首都帕拉马里博的国际机场入境的。入境时,边防机构需要入境者提供有效护照及有效签证,并且填写入境卡,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外国入境者需要在入境卡上填写在苏里南的居住地址。 ...[ 查看全文 ]
苏里南签证办理的人员要求
根据苏里南外交部的解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获得苏里南签证:
a.应邀政府官员,外交人员;
b.有直系血亲居住在苏里南的人员;
c.在苏投资人员;
d.因在苏投资而雇佣的管理人员;
e.属于苏里南需要特别引进的专有人才。除此以外的人员如希望申请普通的旅游访客签证,目前的审批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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