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及试题解析四
多思多练,这里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报道的201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及试题解析四,希望大家安心备考,考出好成绩! 1.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从性质上来说全国人大是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从地位上来说是全国最高的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不只是在权力机关中的地位最高,在所有的国家机关中最高。常委会也是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但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它的地位是从属于全国人大的。 2.组成、任期 全国人大由人民代表组成,地域代表为主,军队代表(职业代表)为辅的代表制度。每届人大的正常任期是5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 任职届满前2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和秘书长组成,任期和人大一样。每届委员长、副委员长的任期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的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 3.职权方面 (1)对宪法的权利来讲,全国人大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是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2)立法方面,全国人大能够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常委会制定、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大会的闭会期间它可以对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 [ 查看全文 ]201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及试题解析四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