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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物与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在这里,【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及时放送的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物与物权,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物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三条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第九十一条 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1.主物与从物
(1)概念。主物,指为从物所辅助之物。从物,指非主物的成分,但常助主物发挥经济效用,而与主物同属一人的物。从物特征有四:①不是主物的重要成分。②在功能上协助主物发挥经济效益。③与主物具有一定程度的场所上之结合关系。④从物与主物归同一人所有。
须注意:我国民法认为,不动产亦可为从物,如厨房、厕所、猪圈、车库可为房屋的从物。
(2)区分的法律意义:①除非另有约定,主物转让,从物随同转让。②主物抵押、质押的效力有条件地及于从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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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民法考点: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在这里,【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及时放送的司法考试民法考点: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直接责任与替代责任
1. 直接责任。指对自己的行为或者自己管理控制的物致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查看全文 ]
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遗嘱的有效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在这里,【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及时放送的司法考试民法考点:遗嘱的有效形式,祝大家考试顺利!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对此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代书遗嘱...[ 查看全文 ]
2015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普通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在这里,【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及时放送的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普通合伙企业,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总结:有限合伙人...[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公司法基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在这里,【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及时放送的司法考试民法考点:公司法基本制度,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
1.公司合并:强强联合
(1)定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查看全文 ]
2015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物权变动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的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物权变动,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占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在这里,【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及时放送的司法考试民法考点:占有制度,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占有的分类
1.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1)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换言之,凡是具有占有的物权、债权、...[ 查看全文 ]
2015司法考试民法考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在这里,【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及时放送的司法考试民法考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