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出国留学网中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天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更多天津中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天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现就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一、 报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具有本市蓝印户口。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者。 (四)符合津教委〔2011〕103号和津教委中〔2008〕19号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者。 (六)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但已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按外地考生身份报名考试,但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 以上报考者具有本市学籍的,在其学籍校办理报名手续;不具有本市学籍的,在其户口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初中毕业生、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2 月20日至3... [ 查看全文 ]2016年天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