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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体检工作公告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高考志愿填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安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体检工作公告”,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安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体检工作公告

  根据安徽省定向培养士官工作计划安排,省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招收部队、院校,定于8月9日前在各市组织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体检控制线

  理科男生:208分 理科女生:403分

  文科男生:251分 文科女生:491分

  二、面试体检点及时间安排

  全省共设16个面试体检点,男生达线人员自行前往高考报名地所在的各市体检站参加面试体检,注意看清楚本市的面试体检安排;女生达线人员统一到蚌埠市体检点参加面试体检,逾期不参加者,不予补检:

  1.合肥市:设在解放军第901医院体检中心,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24号。8月7日,上午7时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黄参谋;联系电话:0551-65964159。

  2.淮北市:设在淮北市职防院体检中心,位于相山区孟山路1号。8月5日,上午7时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朱参谋;联系电话:15556116696。

  3.亳州市:设在蚌埠医学院亳州中心二附院,位于谯城区文帝路与华佗大道交汇处,8月4日,上午6时30分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刘参谋;联系电话:0558-5239126。

  4.宿州市:设在宿州市市立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位于埇桥区淮海南路919号。8月6日,上午7时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孙参谋;联系电话:0557-3337130。

  5.蚌埠市:设在解放军第902医院,位于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1052号。8月6日,上午6时20分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徐参谋;联系电话:0552-2971123。

  6.阜阳市:设在阜阳市人民医院(新区)体检中心,位于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01号。8月7至8日,上午7时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徐参谋;联系电话:0558-2132122。

  7.淮南市:设在淮南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位于田家庵区洞山西路31号。8月1日至2日,上午7时30分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彭参谋;联系电话:18955188171。

  8.滁州市:设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部四楼体检中心,位于滁州市琅琊区会峰东路788号。8月5日,上午7时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陈参谋;联系电话:18955084600。

  9.六安市:设在六安市人民医院梅山南路门诊部8楼体检中心,位于六安市梅山南路白天鹅酒店北侧。8月4日,上午7时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孙参谋;联系电话:18956480909,0564-3233147。

  10.马鞍山市:设在东部战区总医院(原解放军86医院),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姑孰路543号。8月6日,上午8时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郭参谋;联系电话:18955580997。

  11.芜湖市:设在芜湖市镜湖区医院体检中心。8月6日,上午7时组织面试体检,联系人:朱参谋;联系电话:18655360680。

  12.宣城市:设在宣城市中心医院,位于宣城市佟公路117号...

陕西关于应对疫情稳妥做好2020高考体检工作的通知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好的知道高考时间,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陕西关于应对疫情稳妥做好2020高考体检工作的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陕西关于应对疫情稳妥做好2020高考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今年高考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未完成高考体检的市(区)、县(区),可于近日启动高考体检工作,结束时间不得晚于6月25日,体检表扫描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各市(区)、县(区)招委会要协调当地教育行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考体检实施方案,报本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要采取错峰错时、设置考生专用通道、封闭式管理等办法,避免考生大规模聚集及与其他就诊人群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及体检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2019上海市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工作安排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上海市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工作安排,一起来看看吧!请大家及时做好体检准备!

  2019上海市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工作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7:15

  2.地点:解放军第905医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其中,面试地点在10号楼,体检地点在门诊2楼体检中心,职业适应性检测地点在门诊6楼会议室。

  二、考生条件

  参加并通过区人民武装部组织的政治考核,且高考成绩达到军队院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携带物品

  考生本人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的,请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上必须要有身份证号,在体检前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被发现或举报查实,将被取消体检资格并按不合格论处。)、高考准考证、《政治考核表》、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四、体检标准

  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具体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查询。

  五、体检要求

  1.做过眼部屈光手术的考生,请现场提供诊断证明或复诊记录,证明手术方式和手术时间并加盖手术医院公章。既往做过其他手术或曾有骨折等创伤病史的考生,请现场提供相关病情材料(就诊病历本、出院小结、住院病历等资料,并加盖手术医院公章)。

  2.考生在体检前应规律生活,避免熬夜、劳累、剧烈运动,保持心情放松。体检前三天宜清淡饮食,禁止饮酒。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须禁食(可饮水,不可饮用有色、含糖饮料),次日空腹体检。体检当日必须在抽完血、做完肝胆脾胰B超后方可进食(请考生自带食品)。女生在参加B超检查前需饮足水并有憋尿感,如遇经期要提前告知主检医生。

  3.体检当日留取尿标本时应尽量留中段尿。

  4.考生体检当日严禁佩戴隐形眼镜、隐形色盲镜等,可以携带框架眼镜,并根据医生要求进行眼科检查。

  5.在体检过程中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者,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中规定处理。

  六、组织程序

  1.面试开始前,考生按照面试地点工作人员指令排队等候。

  2.考生凭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政治考核表》领取《面试登记表》并填写个人信息,按顺序参加面试;面试完成后考生上交《政治考核表》。

  3.面试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面试登记表》到体检点领取《体检指引单》,按照规定流程参加体检和职业适应性检测;体检和职业适应性检测完成后上交《面试登记表》、《体检指引单》并签字确认。

  4.6月26日下午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可拨打咨询电话(021-81801215、021-8180...

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湖南招生考生信息港公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能准时参加高考体检!

  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和管理,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好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要从确保高校人才选拔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体检工作的重要性。要层层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体检工作方案;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体检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选派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且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担任体检工作,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要加强纪律教育,规范体检流程,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在体检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行政法规严肃处理。

  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高考体检宣传和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凡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招生和单独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要特别加强对报考单独招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宣传,避免发生漏检和错检等情况。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参加体检,指导考生如实填写(涂)既往病史(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和残疾状况,如没有既往病史或者残疾状况须填写“无”;考生本人对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真实性负责,录取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情况者,高校有权按照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制定告知考生本人体检结论的办法。体检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检查体检表中所有项目是否都有相应结论,确认无漏检、漏填项目后,交由考生阅知本人体检结果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保留好考生自行放弃权利(包括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等)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体检标准

  2019年高考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安排及信息采集、上报

  1.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统一要求在4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安排。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共同商定符合条件的医疗单位(原则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实施考生体检。要求场地布局合理、采光好...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在4月20日前参加高考体检!祝你体检顺利!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卫健委,江西省人民医院:

  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以下简称“高考体检”)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省2019年高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

  二、体检单位

  2019年高考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以下简称“卫健委”)和招考办组织实施,高考体检须在经省卫健委核定并公布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见附件1)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高考体检医院由各县(区)教育、卫健部门和招考办协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严禁在二级甲等以下医院进行高考体检。

  三、体检对象

  凡报名参加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未经高考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四、体检项目

  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体检项目是依据有关规定确定的。详细体检项目见体检表样表(见附件2)。

  五、体检结论

  高考体检前,各市、县(区)招考办和中学应主动提醒考生在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详细准确填写既往病史情况(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没有既往病史须填写“无”,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者,学校有权按本校招生章程作出处理。提醒体检医师应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生高校负责的精神,对考生进行认真的高考体检,根据教育部等部委教学〔2003〕3号文件对考生体检如实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按要求在体检表上认真填涂相关栏目,所有检项的结论一律由体检医师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一)视力、血压、身高、体重、听力、肝脾大小等体检项目需在相应方框中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具体数值。视力规定统一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测量,血压测量单位规定统一使用mmHg(即毫米汞柱)。

  (二)除(一)所述项目外的其他检查项目需在相应方框中填写结果选项的代号或用文字记录;如选项为其他的,须在各科其他栏内用文字填写具体情况。

  (三)参加高考体检的医生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各科...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请大家仔细查看体检通知,不要错过体检时间!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进一步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地要从确保高校人才选拔质量、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牵头设立专门的体检站,负责本地区的体检工作。要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的合作,依托卫健部门的技术、人员、场地和器材等条件,配备体检设施,积极采用现代技术手段采集体检信息,切实把体检工作抓好、抓实。

  2.认真做好参检医生的遴选。各地要精心选拔医务人员,对往年体检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或医德有问题的医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要切实做好参检医生的业务培训,组织参检医生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克服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确保体检结论准确无误。要加强对参检医生的纪律教育,杜绝违纪舞弊行为。对在体检工作中违纪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落实体检工作责任制。各市中心体检站要加强对所辖市、县(市、区)体检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中学(报名点)要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体检的组织工作,要落实专人配合体检站严格校核考生身份,防止替检。各参检医生要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和程序,按要求认真、准确采集体检信息,避免出现差错,并对本人所检查项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对落实工作责任不力造成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遗留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规范体检工作程序。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军事院校、公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中规定的程序组织体检,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在体检过程中,必须组织专家开展巡视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体检站要有专人负责引导考生参加体检,并负责体检信息的保管和交接。整个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接触保存体检信息的设备或介质。体检站应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考生须如实申报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体检时体检医生应当场告知考生的视力、校正度数、血压等,考生若有疑议应当场复检,体检结束后不再进行上述项目的复检。各科检查完毕后,须由负责检查的医生签字或盖章。主检医生要负责综合各科检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各项目体检结论与总结论相符。对疑难问题要组织专家会诊,并报市中心体检站审定,必要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中心体检站仲裁核定。

  各体检站对考生所做的“不合格”结论,须经市中心体检站核准。如考生仅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受限,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外科项目的医生意见一栏,应填写为“合格”。

  5.鼓励各地实施体检网上管理。积极探索使用标准化考点身份认证终端在线录入体检信息。实施体检网上管理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体检网上管理负责人,制定体检网上管理实施方案,认真测算、合理安排各体检点考生和医生人数。扎实做好体检网上管理采集端软件的调试培训...

广东关于做好2019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广东关于做好2019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高考体检,不要错过体检时间!

  广东关于做好2019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卫生计生局(委),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卫生计生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5号)执行。相关工作的要求及具体时间对应调整为2019年。

  (二)根据原卫生部《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对体检项目、检查手段、收费等问题,请各市按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体检数据录入

  (一)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录入数据的有关设备由体检医院与当地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录入数据的准确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各市招生办公室需对体检数据进行校验,重点检查漏检、漏登项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将大力推行无纸化录入方式。各地市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无纸化体检试点工作,使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更加高效、公平、公正。各体检医院要积极为无纸化体检提供必要的网络等设施设备,配合支持当地招生办公室做好无纸化体检工作。今年仍暂时保留以往的OMR方式。请各地市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采用的体检数据录入方式向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报备(联系电话:020-38627958)。

  (三)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数据统一上传省教育考试院体检信息采集系统(下称“省体检信息系统”)。采用无纸化录入方式的,考生体检数据由体检终端自动上传;采用OMR设备录入方式的,考生体检数据通过OMR设备扫描体检卡形式上传。

  三、时间安排

  (一)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时间安排在2018年12月11日-2019年2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级市确定。各地市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考生体检数据上传省体检信息系统。2019年3月3日-4日、6月12日-13日为体检复检时间。

  (二)参加2019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如需参加复检,须于3月3日-4日进行复检,复检需修正的数据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上报省招生办公室。仅参加6月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可安排在6月12日-13日复检,复检需修正的数据须于6月12日-20日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三)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应于接到复检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作出最终裁定。

  四、工作要求

  (一)广大考生要按时参加体检。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的考生不能参加2019年各类考试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地...

关于做好福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赶紧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做好福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招体检医院:

  根据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高招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精神确定体检项目,2019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总体要求按照《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闽招委〔2012〕3号)执行。

  二、体检对象

  2019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包括普通高考体检和高职招考体检两个部分,凡报名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高招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体检医院

  各地承担2019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的医院名单详见附件1。2019年我省高招终检医院为福建省立医院。

  四、时间安排

  (一)各地应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体检工作,2月中旬前完成复检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

  (二)复检结束后,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类汇总本辖区所有考生体检表并统一体检表外纸箱规格,于2019年3月6日~8日直接送达指定地点进行扫描。申请终检考生体检表的送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若同时报名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应分别报送体检表。

  (三)省终检时间定于2019年3月16日。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报送的材料须包括《未参加高招体检考生花名册》(附件2)、《申请复检(终检)考生情况呈报表》(附件3)、《申请复检(终检)考生花名册》(附件4)、考生终检申请报告、考生复检不合格项目的原始材料等。

  (四)体检结束后,各地应及时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发至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残疾考生信息采集

  各地要主动关心爱护残疾考生,维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并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附件5)和《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

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高考体检频道为大家提供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高考生仔细查看,避开不予录取的的专业!

  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一)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以下疾病者,高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以上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以上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的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四)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五)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

关于做好广西2019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高考体检频道为大家提供关于做好广西2019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具体的内容请看下文:

  关于做好广西2019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卫生计生委(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我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考生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本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由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和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

  二、体检单位

  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三、体检项目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精神确定体检项目,具体见《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以下简称体检表)。

  四、既往病史

  考生应在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详细准确填写既往病史情况(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没有既往病史须填写“无”,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者,学校有权按本校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五、体检结论

  体检医师应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生高校负责的精神,对考生进行认真的体格检查,根据教育部等部委教学〔2003〕3号文件对考生体检如实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按要求认真填涂体检结论。体检表中裸眼视力、身高、体重等体检项目除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具体数值外,还须用黑色签字笔将相应的信息方框涂黑,所涂黑的信息框必须与填写的数值一致;色觉、眼病、嗅觉、是否口吃等项目要根据体检结论将相应的信息方框涂黑,其中色觉和眼病体检结果不正常的(即没有将“正常”的信息方框涂黑的),须在“其他”项用文字填写具体情况;其余项目用文字填写体检结果;“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填写“以上各项体检结论属实”,但不能在此栏填写“合格” “正常”或类似意思的结论;总检医师签字;体检医院加盖蓝色墨迹的单位公章。

  六、结论告知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应制定告知考生本人体检结论的办法。体检前,提醒考生注意在体检过程中体检医生对本人各项体检结论或意见;所有项目检查完毕且结论明确后,工作人员应当检查体检表中所有项目是否都有相应结论,确认无漏检、漏填项目后,监督考生阅知本人体检结果并在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