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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事法考点:证据的客观性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刑事法考点:证据的客观性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刑事法考点:证据的客观性”,欢迎您下载!【概念解析】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证据的客观性是狭义证据的本质特征,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作为证据的事实本身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猜测或杜撰的;(2)作为证据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也是客观的。在对证据进行查证之前如何知道证据是客观的?其实,对证据客观性的理解,我们在日常学习和教学中都存在片面性,有时候甚至无法自圆其说。一个证据是否具备客观性,我们只要从表面上审查其不是主观想象、猜测或杜撰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该证据具备客观性,而不问其是否是真实的。【例1】在侦查一起入室盗窃案时,老张对侦查人员说:“我看到一个身高1.70米左右的人,撬开了202室的门。我估计这个人就是我邻居302室的老王。”在这段陈述中,“我看到一个身高1.70米左右的人,撬开了202室的门”具备证据的客观性:“我估计这个人就是我邻居302室的老王”,由于是猜测,因而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但是其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例2】老李的女儿被杀身亡,老李对侦查人员说:“我女儿托梦给我,说她是被自己的男朋友杀死的... [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法考点:证据的客观性的相关文章

司考刑事法考点::法庭调查程序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刑事法考点::法庭调查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法庭审判程序大体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法庭调查的程序遵循的原则是:宏观上,先控诉方提请证人等,或者出示、宣读证据,后辩护方。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公诉人宣读...[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极易考考点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极易考考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极易考考点一、重复率极高的考点刑事诉讼法是一个考点重复率较高的部门法,因此,在复习中对于刑事诉讼法,提示大家需要着重再复习以下几个重要考点:1 、刑事诉讼法第15条对于该法条的考查几乎司法考试每年都...[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证据的分类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证据的分类”,欢迎您阅读下载!证据分类是学理上对刑事证据的分类,是指在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作出各种不同的归类。与证据种类不同,此种分类只有学理价值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凡是直接来源...[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法考点:陪审员的条件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考刑事法考点:陪审员的条件”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陪审员的条件1、积极条件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三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另外。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消极条件下列人...[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证据的关联性

你知道哪里有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证据的关联性”,欢迎您阅读下载!证据的关联性,又称为相关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从而使其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如何理解证据的关联性,这是难点。各种教材上都说关联方式很多: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肯定性联系与否定性联系等。这些很难理解。但是下面一句话对于理解“...[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法考点:人民陪审员的名单、任期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刑事法考点:人民陪审员的名单、任期”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人民陪审员的名单、任期1、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2、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3、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委托辩护人的人数与范围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委托辩护人的人数与范围”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关于辩护人的人数,《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至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法考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刑事法考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欢迎您阅读下载!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2、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辩护人的地位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辩护人的地位”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1、辩护人依法独立履行职务,辩护人是具有独立地位的诉讼参与人,依自己意志依法进行辩护活动,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志之外,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左右;  2、辩护人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两审终审重点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两审终审重点”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不能立即...[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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