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财务顾问主办人具备条件
正积极备考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得如何了吗?第二章第一节考点“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你掌握了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熟悉一下吧,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考点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财务顾问主办人具备条件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从业频道编辑推荐: 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通关技巧 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两科问题解答 2016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后考试办法 各省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年报名时间表汇总 各省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年考试时间表汇总 2016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 [ 查看全文 ]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财务顾问主办人具备条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