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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详解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详解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国际技术许可合同及其主要条款 许可协议是指有权阻止其他人利用或使用某种技术的人(许可方),同意某一人(受让方)使用该项技术从而取得费用的协议。国际技术许可是国际技未转让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贸易方式,最大特征是技术使用权的许可。可应用于专利许可、商标许可、版权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特许权许可、形象许可或包含这些内容的混合许可。特点是时间性、地域性、权限性、法律性、有偿性和国际性。 按受让方在特定区域内取得的使用权限,可以将许可分为: (1)独占许可。这是受让方享有最大使用权的一种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合同确定的区域,受让方对合同项下的技术享有独占或垄断权,许可方不得在该区域使用该技术,也不得将该技术许可给该区域内的第三人。 (2)排他许可(独家许可)。在指定区域内,除受让方外,没有其他的被许可方,但许可方可以在该区域使用该技术。 (3)普通许可。普通许可仅构成技术使用的授权,许可方或其他受让方都可以在该区域使用该技术。在普通许可的情况下一般含有最惠受让方条款:同一区域内,受让方享有的条件不低于以后的受让方享有的条件。...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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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双边投资条约是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间签订的,旨在鼓励、保护及促进两国间私人直接投资的双边协定与条约之总称。在保护与促进私人直接投资方面,它是迄今为止最为行之有效的国际法制。我国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已与瑞典等一百多个...[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信用证 1、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买卖双方是货物买卖关系。 (2)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是单据买卖关系 (3)开证行对通知行是委托关系。 (4)通知行对卖方没有直接法律关系。 (5)议付行是买入卖方的单据,买入其汇票并议付货款的银行 (6)议付行付...[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生态保护 1.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2.各级政府对下列区域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1)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2)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复习及例题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复习及例题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信息公开 1.重点排污单位公示F55、62(主动公开、责令公开) (1)重点排污单位应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重点排污单位违法不公开或不如实...[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诋毁商誉行为解析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诋毁商誉行为解析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商誉是社会公众对市场经营主体名誉的综合性积极评价。它是经营者长期努力追求,刻意创造,并投入一定的金钱、时间及精力才取得的。良好的...[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备考资料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备考资料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预祝每位考生取得满意成绩。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其方式大致可分为两...[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精选考点:制宪机关

2016司法考试《宪法》精选考点:制宪机关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精选2016司法考试宪法制宪机关考点详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制宪机关 人民作为制宪主体总是通过特定的机构进行制定宪法的工作,这种为了宪法的制定专门成立的机关就是制宪机关。 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起草机构,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而宪法起草机构是负责起草宪法文本的具体工作机构,不能独立地行使制宪权;制宪机关有权批准通过宪法,而...[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制宪程序考点详解

2016司法考试《宪法》制宪程序考点详解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精选2016司法考试宪法制宪程序考点详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制宪程序。 制宪程序是指制宪机关制定宪法时所经过的阶段和具体步骤。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为了保证制宪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宪法一般包括如下程序: ①组织制宪机关,设立宪法起草机构。制宪机关的产生是否民主,以及制宪机关成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制宪的社会效果。宪法起草机构负...[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与宪政

2016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与宪政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精选2016司法考试宪法和宪政考点详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宪政的概念和特征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 以民主政治为核心 以法制为基础 以限制与规范国家权利为手段以保障****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有如下特征: ① 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② 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③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考点精选

2016司法考试《宪法》考点精选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精选2016司法考试宪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考点详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国体概述 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一)人民...[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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