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一2016命题点:征税范围
2016年税务师考试于11月份开始,考生已经进入了最后冲刺复习,复习时要重点注意这些常考的知识点。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税务师税法一2016命题点:征税范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务师税法一2016命题点:征税范围 本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六个子目。 1、粮食白酒 粮食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米、青棵等各种粮食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2、薯类白酒 薯类白酒是指以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干鲜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3、啤酒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 [ 查看全文 ]税务师税法一2016命题点:征税范围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