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政法干警申论热点:拒为导师打工得零分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栏目为大家整理提供的“2016政法干警申论热点:拒为导师打工得零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背景链接】 河北保定某大学出了个奇葩导师。从2011年7月起,就读该校风景园林硕士专业的小坡(化名),就被导师王某要求在其管理的公司打工。为其通宵达旦赶项目不说,还不时被要求不去上课,节假日不能回家,而每月报酬仅数百元。 钱江晚报魏英杰评论: 一年后,忍无可忍的小坡拒绝继续为这家公司打工。结果,王某不仅要求他变更导师,还要求他按照“演练”内容当学院领导面道歉,把全部责任揽在自己身上,甚至还给他在“导师评价”上打了零分。 没错,高校里是有学生给老师“打工”的现象。许多学生也干脆称导师为“老板”。但除了正常的学术课题研究,这些活动大多不是规定动作,不在学生的学业范围内。严格来讲,这其实是一种潜规则。从好的方面讲,跟着导师“混”,除了能学到一些知识,多少还能从中获得一定报酬。但就其本质而论,这多少带有强迫意味,很容易变成导师利用手中权力剥削学生的廉价劳动力。只是受制于师生不对等关系,当学生的往往不敢不从,敢怒不敢言。 当然了,当导师的一般也不会太过分,总要在某一方面(知识、学分或金钱)满足学生的需求,否则双方很可能闹得很不愉快。但这个王某之所以成为导师中的奇葩,就... [ 查看全文 ]2016政法干警申论热点:拒为导师打工得零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