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防止“投机报考”,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报名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地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地招生委员会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机构设三级,即: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公办普通中学,其职责分别为: (一)各公办普通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完整高中学籍并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本县(市)所有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考生的报名工作,同时负责: 1.组织(一)、(二)条规定之外的民办中学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由疆外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疆内其它学校转入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和“其他... [ 查看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