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一》2017命题点: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税务师《税法一》2017命题点: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我们将竭诚为广大考生服务! 税务师《税法一》2017命题点: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 一、本税目的征税范围是: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具体范围P258 关注: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1)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的收入按“建筑业”交营业税;(2)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属于“服务业—代理业”。 【特别注意】 1.对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外提供建筑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2.纳税人自建不动产纳税处理 (1)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 (2)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3)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赠送,视同销售。 二、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 (一)一般规定 税法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 [ 查看全文 ]税务师《税法一》2017命题点: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