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二》2017要点:特别纳税调整
本文“税务师考试《税法二》2017要点:特别纳税调整”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特别纳税调整 一、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及关联申报管理 特别纳税调整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一)关联方 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具体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结合教材关联申报管理的8条复习。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股权控制)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借贷关系)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 [ 查看全文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2017要点:特别纳税调整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