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基础试题及答案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基础试题及答案,欢迎阅读! 2017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基础试题及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 1.甲与乙结婚,住在A市,生有一女。后甲在 B市遇到丙女,甲隐瞒了婚史与丙登记结婚,并在B市购得住房一套和丙以夫妻名义生活。2年后丙以感情不和为由向B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乙闻讯后也欲向B市法院起诉甲,要求确认在B市的住房为自己与甲的共同财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法院应将乙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法院应当将甲、丙列为共同被告 C 法院应将乙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法院应中止丙诉甲一案的审理,在处理完乙诉甲一案后再继续审理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题中丙对甲乙之间的财产分割有异议,应当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题其他选项都是干扰项。 2.2002年11月30日某县法院发布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内容是:公告3个月后若被申请人仍未出现或确知其生存下落,人民法院... [ 查看全文 ]2017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基础试题及答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