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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减免税优惠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整理“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减免税优惠”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减免税优惠 一、基本优惠 1.已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抄本;但以副本或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另贴印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二、其他优惠 1.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房屋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2.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 3.对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从1999年1月1日起独立运营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凡属在邮电管理局分营前已贴花的资金免征印花税,1999年1月1日以后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5.经县... [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减免税优惠的相关文章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辅导资料:税源扣缴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辅导资料:税源扣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辅导资料:税源扣缴 一、扣缴义务人 1、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一文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 扣除项目的标准—工资、薪金支出及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所得税处理 一、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提示1】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 查看全文 ]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考点梳理:计税依据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整理“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考点梳理:计税依据”希望帮助到您,了解更多相关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考点梳理: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房产余值计税和租金收入计税 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 1、经营自用房屋——房产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计税余...[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2017难点:处置资产收入确认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税法二》2017难点:处置资产收入确认”,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内部处置→不确认收入 移送他人→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 查看全文 ]

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免税收入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免税收入”,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009年后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利息所得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2017难点:工资薪金扣除原则和范围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税法二》2017难点:工资薪金扣除原则和范围”,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工资薪金扣除原则和范围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 2.配比原则→与收入配比、不得提前或滞后 3.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常规、必要、正常 (二)扣除项目...[ 查看全文 ]

2017税务师《税法二》难点: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2017税务师《税法二》难点: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点:个体商户计税方法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点:个体商户计税方法”,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按新政策做了调整) 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计税基本规定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2017辅导讲义:征收管理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税法二》2017辅导讲义:征收管理”,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一、源泉扣缴 1.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 查看全文 ]

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复习资料:税源扣缴

本文“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复习资料:税源扣缴”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扣缴义务人 1.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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