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旅游政策与法规2017讲义:导游人员管理条理
本文“导游证旅游政策与法规2017讲义:导游人员管理条理”考生可继续关注出国留学网导游资格证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最新相关信息。 导游人员管理条理 1. *导游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理》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1)必须是持证导游证的人员;2)是指接受旅行社委派;3)提供向导、讲解服务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2. 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人员可分两类: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旅行社定立劳动合同的人员;2)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人员。 3. 正式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区别:有无资格证书;语言能力;领取程序不同;有效期不同。 4.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蒸是两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取得导游证的必要前提,而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不意味着必然取得导游证。区别:1)性质不同;2)颁证机构不同;3)领取程序不同;4)作用不同;5)期限不同。 5.导游人员的权利:1)人格不受侵犯权;2)在旅游活动中享有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2)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3)必须是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3)对行政... [ 查看全文 ]导游证旅游政策与法规2017讲义:导游人员管理条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