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督察组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结合当前一些地方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要正确认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解困型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将“助学金”变成“奖学金”或用“助学金”代替“奖学金”的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认定办法、改进认定方式 1.及时修订认定办法,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各高校要根据各地指导标准,结合学校所在城市物价水平、高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对多年前制定、现已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认定办法和条款,要尽快予以修订。修... [ 查看全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章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的背景。 答: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5年8月18日...[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