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哲学 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举措。《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健全高校社科研究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明确学校主体责任。高校是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监督、审核、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学校财务、科研等部门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加强对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指导,科学管理、改进服务,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应当合理合规编制和执行预算,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财政部、教育部以答记者问方式对《办法》进行了系统全面解读,与《办法》同步发布了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就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 [ 查看全文 ]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哲学 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文章
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7年1月3日-3月1...[ 查看全文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的背景。 答: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5年8月18日...[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