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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重点:善意取得制度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重点:善意取得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善意取得制度 1. 善意取得的内容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 【解释】基于事实行为、公法行为或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变动,不存在善意取得。 (2)转让人无处分权。 (3)受让人为善意。 【解释】①动产中,受让人在受让该动产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②不动产中,受让人不知道是无权处分。除下面两种情形外,受让人可主张适用善意取得:第一,受让人能够从登记簿中得知,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人很可能不正确,即,登记簿中存在异议登记;第二,登记簿虽记载转让人为权利人,但受让人明知存在登记错误,转让人其实并非真正的所有权人。 (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无偿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5)物已交付。动产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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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考点:共有制度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考点:共有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共有制度 1.共有的一般效力 (1)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1.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要点:代理制度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要点:代理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代理制度 1.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 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解释】无权代理的类型,包括: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的后果 无权代理并非当然无效。没有代...[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常考点:无效民事行为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常考点:无效民事行为”,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无效民事行为 1. 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制度的一般规定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制度的一般规定”,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制度的一般规定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推荐: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 解读2017报考CPA考试科目搭配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导 2017年注会考试上班族备考计划 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率的秘密...[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笔记:抵押担保的效力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笔记:抵押担保的效力”,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抵押担保的效力 一、担保范围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提示:因抵押不转移占有,故不存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但质权和留置权存在 二 、转让限制 1.经抵押权人同意...[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重点: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重点: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一)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原则上效力待定 1.被代理人追认--有效 (1)主动追认; (2)经相对人催告后1个月内予以追认; (3)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被代理人拒...[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计算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计算”,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的中断计算 (1)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2)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笔记:法律渊源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笔记:法律渊源”,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法律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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