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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五险一金新规

2017新疆五险一金新规 “五险一金”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最近,关于“五险一金”又出了一些新规定,包括跨省就医结算、养老金领取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条条都与你的钱包有关哦,不了解你准会吃亏。 医疗保险新规 跨省就医结算启动: 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养老保险新规 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生育保险新规 将与医疗保险合并 “五险一金”或变为“四险一金” (1)2016年7月,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 [ 查看全文 ]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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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五险一金新规

2017陕西五险一金新规 陕西省五险一金的作用: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6.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 查看全文 ]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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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五险一金新规

【2017四川五险一金新规】 医疗保险新规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养老保险新规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 查看全文 ]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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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五险一金新规

2017云南五险一金新规 一、医疗保险新规 跨省就医结算启动: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 ➀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➁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二、养老保险新规 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 ➀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➁不...[ 查看全文 ]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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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五险一金新规

【2017浙江五险一金新规】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 2.生育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 3.工伤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 4.医疗保险(北京政策为,单位缴10%,个人缴2%+3块钱) 5.失业保险(单位缴1.5%,个人缴0.5%) 6.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最高不超过12%的公积金) 五险一金如何不白缴 1.养老保险 (1)中间可以中断 ...[ 查看全文 ]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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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房产契税新政策

2017年房产契税新政策 2017房产契税新政策出台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最新房产契税政策。新房产契税政策自2017年2月22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最新房产契税政策。新房产契税政策自2017年2...[ 查看全文 ]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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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育保险政策2017

湖北生育保险政策2017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 查看全文 ]
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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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育保险政策2017

【广西生育保险政策2017】 女职工参加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满6个月,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男职工参保满12个月,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其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 查看全文 ]
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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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政策2017

【生育保险政策2017】 一、2017年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三、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 查看全文 ]
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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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生育保险政策

2017最新生育保险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省政府颁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与管理 第二条在本市辖区内,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即“: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 查看全文 ]
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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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育保险新规

云南省生育保险新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云政办发〔2011〕121号)文件精神,加快云南省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如下报销政策实施办法。 一、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指导思想 完善云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改善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保...[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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