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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复习资料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复习资料”由出国留学网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栏目整理并分享给各位。想要了解更多详情,记得关注我们! 【知识点1】法的特征 1.法的特征:国家制定跟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2.法的主体: 公民(自然人) 机构跟组织(法人) 国家 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3.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跟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如地震 洪水台风 森林大火 法律行为: 以法律关系的主体意志为转移 4.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 行为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 自治法规-自治人大 特别行政法规 规章 国际条约 5.法的分类: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文成不成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根本法和普通法--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法的内容 效力和制定程序) 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很程实( 法的内容) 一般法和特别法--小三长特别一般(法的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人的效力) 国际法和国内法--主国(法的主体 调整对象和渊源) 公法和私法--目的开公司( 法的目的)。 【知识点2】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 横向关系分为:仲裁和民事诉讼 (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 [ 查看全文 ]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复习资料的相关文章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复议

本文是由出国留学网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栏目诚心整理并分享给大家的“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复议”,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别忘记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1.《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具体行政行为)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附带审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 查看全文 ]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重点:“法律责任”

“经济法基础之法律责任”,由出国留学网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栏目诚心为广大备考考生整理,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别忘记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知识点1】:法律责任的概念 广义法律责任——积极意义(正面)法律责任与消极意义(反面)法律责任,等同法律义务。 狭义法律责任——消极意义(反面)的法律责任 狭义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法律制裁 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是指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 查看全文 ]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重点: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由出国留学网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栏目诚心为大家整理!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 查看全文 ]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复习重点:“支付结算概述”

本文是由出国留学网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栏目为广大考生分享的考前复习知识点“支付结算概述”,希望能对各位的复习起到一定的帮助,关注我们的更新,就可以了解更多你想要知道的内容。 支付结算概述: 1.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其他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 其他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2.伪造和变造 (1)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 查看全文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必备考点

本文“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必备考点”,跟着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抗辩权的行使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 查看全文 ]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解读

本文“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解读”,跟着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规章的权利义务设定权: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利或 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 公民、法人和其他...[ 查看全文 ]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关系

本文“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关系”,跟着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的物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 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无固定形态如天然气、电力 等、人身指人体器官,活人不能作为法律上的物。 非物质财富(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 知识产品(智力成果): 著作、发现、发明、设计等; 道德产品...[ 查看全文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17年经济法基础复习要点

本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17年经济法基础复习要点”,跟着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法律关系内容: 【权利和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 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行为权)、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 种行为(请求权)和一旦被侵犯,有权请...[ 查看全文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17年经济法基础考点

本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17年经济法基础考点”,跟着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法律关系(★★★) (一)总述 1.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提示】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才属于法律关系;不受法律规范调整,仅受道德规范调整的(例如,恋爱中的“山盟海誓”),不属于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查看全文 ]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资料

本文“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资料”,跟着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法的本质和特征(★) (一)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1)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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