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教育知识与能力重点:感觉
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教师资格考试教育知识与能力重点:感觉”,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感觉的含义 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 感觉是介于心理和生理之间的活动,它的产生主要来源于感觉器官的生理活动以及客观刺激的物理特性。感觉是知觉产生的基础,感觉是知觉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知觉产生的基本条件。 (二)感觉的作用 感觉是认识世界的开端,是人类一切知识和经验的基础。感觉属于感性认识阶段,是认知的起点。感觉是其他一切心理活动的基础,是正常心理活动的必要条件,离开了感觉,人类已有的正常心理活动也会遭到破坏,没有感觉人不仅不会产生新的认识,而且正常的心理活动也将遭到破坏。 (三)感觉的分类 1)外部感觉: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肤觉。 2)内部感觉:机体觉、运动觉、平衡觉。 (四)感觉的特性 1.感觉适应 外界刺激持续作用下感受性发生变化的现象。 例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这是嗅觉的适应。手放在温水里,开始觉得热,慢慢就不觉得热了,这是肤觉的适应。视觉的适应分为暗适应和明适应:暗适应:由亮至暗环境,先看不清,后能看清;明适应:由暗至亮环境,开始刺眼,后能适应。 2... [ 查看全文 ]教师资格考试教育知识与能力重点:感觉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