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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常考点:债务承担的效力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常考点:债务承担的效力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常考点:债务承担的效力”,希望考生们能顺利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 债务承担具有以下的效力: (1) 债务人法律地位的取代。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但应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2) 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 (3) 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例题】1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三/57)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例题】2东风公司欠顺发搬运公司搬家费10万元,浩明公司欠东风公司货款10万元,顺发搬运公司欠东风公司货款10万元,三方三公司达成协议,由...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常考点:债务承担的效力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2017年商法讲义:商事登记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司法考试2017年商法讲义:商事登记”,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商事登记的概念 商事登记,也叫商业登记,是指商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法律行为。商事登记是企业依法将其内部情况向国家登记机关报告登记的一种制度,是将企业内...[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年商法笔记:破产变价方法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司法考试2017年商法笔记:破产变价方法”,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破产财产估价。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破产财产的估价应当由具备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或评估师进行。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等重要财产的估价,应当由符合有关规定资格的评估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对于不能变卖的实物进...[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商法高频要点:破产分配方案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司法考试商法高频要点:破产分配方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破产分配方案的制备。破产分配方案是载明破产财产如何用于破产分配和各破产债权人如何获得破产分配的书面文件。从本质上讲,破产分配方案是全体破产债权人就集体清偿达成的共同意志。管理人应当按照这一意志,实现清算分配。 破产分配方案的制备,由...[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商法高频知识点:对一人公司规制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司法考试商法高频知识点:对一人公司规制”,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由于一人公司存在的上述弊端,法律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同时往往规定若干不同于一般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性条件,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旨在防止股东借一人公司的独立法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而从事损害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商法必备考点:股份有限公司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司法考试2017商法必备考点:股份有限公司”,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是指公司资本划...[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三卷常考知识:监护人顺序、责任和范围

“2017司法三卷常考知识:监护人顺序、责任和范围”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问题】请总结监护人顺序、责任和范围。 【回复】总结如下: 未成年人的监护 精神病人的监护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三卷常考知识点:先合同义务

“2017年司法三卷常考知识点:先合同义务”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问题】何为先合同义务,请举例说明。 【回复】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三卷备考知识:债务转移和代为清偿

“2017年司法三卷备考知识:债务转移和代为清偿”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问题】债务转移和代为清偿的区别。 【回复】债务转移,是指债的承担主体和内容一并转移,即甲对乙的债务,转移至丙,经债权人乙同意,方生效,那么此时,甲不再对乙负债,而是丙对乙负债。 代为清偿,是第三人自愿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但债务人的地位没有发生变化,即甲对乙负债,...[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三卷备考知识:审慎经营规则

“2017年司法三卷备考知识:审慎经营规则”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问题】何为审慎经营规则,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回复】审慎经营是指以审慎会计原则为基础,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和资产风险,负债价值和负债成本、财务盈亏和资产净值以及资本充足率等情况,真实、客观、全面地判断和评估金融机构的实际风险,及时监测、预警和控制金融机...[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三卷考点知识:一人公司的设置

“2017年司法三卷考点知识:一人公司的设置”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问题】一人公司的设置须要注意的方面包括哪些? 【回复】一人公司的设置限制 (1)投资人的限制(适宜原则)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组织机构(书面原则) 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采用书面形...[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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