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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公式: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公式:出口货物退(免)税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公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分享,更多信息,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出口货物退(免)税 1、“免、抵、退”计算方法(指生产企自营委外贸代出口自产) (1)纳额=内销销税-(进税-免抵退税不免、抵税) (2)免抵退税=FOB*外汇RMB牌价*退率-免抵退税抵减额 **FOB:出口货物离岸价。 **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原料价*退税率 免税购原料=国内购免原料+进料加工免税进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税价=到岸价+关、消税 (3)应退税和免抵税 A 如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期末留抵税 免抵税=免抵退税-应退税 B 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免抵退税 免抵税=0 ***期末留抵税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定。 (4)免抵退税不得免和抵税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税=FOB*外汇RMB牌价*(出口征率-出口退率)-免抵退税不免抵税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扣税抵减额=免税进原料价*(出口征率-出口货物退率) 2、 先征后退 (1)外贸及外贸制度工贸企购货出口,出口增税免;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算退税还外贸,征、退税差计企业成本 应退税额=外贸购不含增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购小纳人出货口增... [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公式: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相关文章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公式整理:增值税(境内)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公式整理:增值税(境内)”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增值税(境内) 1、 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2、 销项税=销售额*率 3、 视销征税无销额,(1)当月类平均;(2)最近类货平均,(3)组税价=成本*(1+成利率) 4、 征增税及消税: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消税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1-...[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公式整理:应税所得率表

本文“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公式整理:应税所得率表”,跟着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应税所得率表 工交商 7-20% 建、房 10-20% 饮服 10-25% 娱乐 10-25% 1、境外税扣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计的纳税*(源于外国得额/境内外得额) 2、境内投所得已纳税扣: 源联营企应纳税=投方分回利润/(1-联营企率) 扣抵免=源联营企纳税得额*联营企率...[ 查看全文 ]

2017注会师《税法》公式小结

本文“2017注会师《税法》公式小结”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你想了解更多有关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的资讯吗?那就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吧! 车船使用税 1、 动船货车纳税=净吨位数*单位税额 2、 非动船纳税=载重吨位数*单位税额 3、 载货车外动和非动车纳税=车辆数*单位税额 4、 动挂车纳税=挂车净吨位*(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70%) 5、 运输的拖拉机税=所挂拖车净吨位*...[ 查看全文 ]

2017注会师《税法》考试考点:所得税处理三步曲

注册会计师考试你准备好没有?看看下文是否对你有所帮助。下文“”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第一步 会计利润 +永久性差异(收入为减项,支出为加项) a、收入。如国库券利息收入。会计计入收益,但税法规定不交所得税。-减项- b、费用和损失。+加项+ ①超标准利息支出 ②超标准工资支出 ③超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捐赠 ④行政性赔款、罚款(经营性赔款、罚款除外),以及...[ 查看全文 ]

2017注会师《税法》知识点常见问题答疑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会师《税法》知识点常见问题答疑”,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增值税 1、 问: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有特例。根据税法规定,凡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中国储备粮总公司及各分公司所属的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均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允许其开具增值税...[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笔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想报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朋友们,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笔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人: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个人所得税法

想报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朋友们,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个人所得税法”,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考情分析]重点章,分值在8-10分左右。 知识点1: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知识点: 征收管理

想报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朋友们,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知识点: 征收管理”,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第十三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纳税地点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纳税地点”,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包装物押金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包装物押金”,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类别 计入销售额时间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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