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希望考生们能顺利报考2017年教师资格证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第三条 承担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五条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六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 [ 查看全文 ]201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