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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教育教学

本文“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教育教学”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可知,义务教育法教育教学准则如下: 第十九条 实施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 第二十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一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选用经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其授权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教科书。非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使用。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第二十三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教育和职业预备教育或者劳动技艺教育。 第二十四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通用的普通话。 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 [ 查看全文 ]

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教育教学的相关文章

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就学

本文“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就学”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可知,义务教育法就学准则如下: 第十一条 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始业前十五天,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第十二条...[ 查看全文 ]

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步骤

本文“2017义务教育法实施步骤”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可知,义务教育法实施步骤如下: 第七条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初等教育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可直接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第八条 实施义务教育,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查看全文 ]

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完整版)”,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应当入学至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接...[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奖励和处罚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奖励和处罚”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奖励与处罚如下: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 (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 (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本文“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跟着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如下: 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条例

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条例”,希望考生们能顺利报考2017年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如下: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 第二十九条 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如下: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办法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办法”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法如下: 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必备条件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必备条件”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分享,更多信息,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必备条件如下: (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的主考学校; (三)有专业考试计划; (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心要条件。 第十四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市考委的职责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市考委的职责”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地市考委的职责如下: 第九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在地区行署或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地市考委的职责是:...[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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