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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决定

“2017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决定”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决定1、决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解决诉讼中的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决定只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不涉及实体问题。2、决定可以书面作出,也可以口头作出,法律效力相同。口头决定应当记录在案,书面决定应当制作决定书,并送达有关人员。不同于判决和裁定,决定一经作出,立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上诉和抗诉的问题,但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于某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和申诉。二、决定与判决和裁定不同点决定与判决和裁定相比,有以下不同: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裁定部分用于解决实体问题,部分用于决程序问题,而决定只解决程序问题。2、适用主体不同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和裁定,而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别作出。3、效力不同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关机关和人员依法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决定无论由哪一级、哪一个公检法机关作出,均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和抗诉,即使允许复议的,复议也不影响决定的执行。【例5】(2011-2-65)诉讼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事实与理由部分)、尾部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刑事判决书... [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决定的相关文章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裁定

本文“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裁定”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裁定1、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对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2、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程序问题主要有: 驳回起诉;中止审理;终止审理;补正法律文书;维持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维持或者撤销原裁定;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在执行程序中,包括:减刑、假释;撤销缓...[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审判监督程序”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一)申诉的主体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满,从而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行为。(二)申诉的法律效力申诉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三)申诉的法定理由1、有新的证据证...[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执行

本文“2017司法考试二卷考点:执行”,跟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一、执行和执行依据(一)执行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具有合法性、及时性、强制性和执行主体的广泛性等方面的特点,是一个完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结果的最终体现。(二)执行依据刑事诉讼执行的依据除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般性规定以外,还包括具体案件中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我国,刑事诉...[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考点:漏罪、新罪和申诉的处理

本文“2017司法考试考点:漏罪、新罪和申诉的处理”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漏罪、新罪的处理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二)申诉的处理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例1】(2008-2-68)《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当事人和解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二卷考点:当事人和解”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案件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本文“司法考试二卷考点: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适用范围1、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2、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复习笔记:强制医疗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司法考试二卷复习笔记:强制医疗程序”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案件范围和条件(1)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二、决定机关和申请(一)决定机关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申请1...[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涉外刑事案件

本文“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涉外刑事案件”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涉外刑事案件的范围涉外刑事案件是指:(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第8条、第10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三)符合刑法第9条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拘留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拘留”,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及与扭送的区别(一)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刑诉法80条):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知识:监视居住

“2017司法考试二卷备考知识:监视居住”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监视居住的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一)监视居住对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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