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辅导资料:第四章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辅导资料:第四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7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辅导资料:第四章著作权:版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处于著作权权利范围核心的,是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法:确定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并提供保护,调整因创作、传播、使用作品而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原则是:1.保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2.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3.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我国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客体的特征:1.具有独创性 2.内容的合法性 3.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出版地等条件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 [ 查看全文 ]2017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辅导资料:第四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