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承德兴隆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承德兴隆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为缓解兴隆县公安警力不足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冀政办字〔2016〕209号)文件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符合安置政策政府安置后未上岗、下岗的军队退役人员辅警招聘另行组织(详情咨询县民政局)。一、招聘条件1、兴隆县户籍,男性,大专以上学历,18-30周岁(1987年7月1日-1999年7月1日间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矫正视力4.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符合从事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3、遵纪守法,热爱公安工作,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5、家庭成员... [ 查看全文 ]2017年承德兴隆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