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资料:委托辩护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资料,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的哦。2018年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资料:委托辩护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但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2)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负有告知义务:(1)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资料:委托辩护的相关文章
2018年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资料: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资料,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的哦。2018年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资料: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五种。1.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的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活动。犯罪现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