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船舶吨税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船舶吨税”,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船舶吨税船舶吨税(一)纳税人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以应税船舶负责人为纳税人。(二)税率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船舶净吨位的大小分等级设置单位税额,分30日、90日和1年三种不同的税率,并实行复式税率,具体分为两类: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三)计税依据吨税以船舶净吨位为计税依据,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船舶净吨位×适用税率(五)税收优惠下列船舶免征吨税: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5.捕捞、养殖渔船;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8.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六)征收管理1....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船舶吨税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