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税收征收管理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调整、规范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并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第四十九号主席令公布施行。 在这次修改中,增加了不少新的条款,对许多原有条款作了修改,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税收征管的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适用征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1)征税主体。(2)纳税主体。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1)税务机关的权利。①法规起草拟订权;②税务管理权;③税款征收权;④税务检査权...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文章